中共武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市财政局惩防腐败体系建设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武财党组〔2015〕19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落实《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武财党组[2014]34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市财政局惩防体系建设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重点工作任务》是按照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直单位惩防体系建设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和责任分工,对《方案》中2015年的阶段性任务进行了细化、具体化,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惩防体系建设有关任务进行了调整和充实。
二、各处室(单位)要将这些重点任务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惩防体系不断完善。
1.市牵头部门另有文件规定的,由牵头处室按文件规定分解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涉及多个处室牵头的工作任务,按照处室职责分头落实,来文单位对口处室为主办处室,负责协调沟通和资料汇总。
2.市牵头部门没有文件规定的,由牵头处室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确保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件件落实到位。
3.我局牵头的工作任务,要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相关工作,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三、各处室(单位)完成任务的情况及意见建议,于年12月10日前报告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市财政局惩防腐败体系建设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