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局机关各处室(单位)有关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
关于对局机关各处室(单位)有关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
[2015]第187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一条禁令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内部经费的管理使用,严格财经纪律,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监察室将会同办公室、监督处等部门拟于近期对局机关各处室(单位)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项意见和市委十一条禁令,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持久不息地纠正“四风”。在去年对会议、培训和公务接待等活动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清理活动基础上,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的意识,努力从源头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的依据是《武汉市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武发[2014]9号)、《武汉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武财行[2014]459号)、《武汉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武财行[2014]458号)、《武汉市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武财行[2014]460号)、《市财政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施意见》(武财办[2013]181号)以及相关纪律规定。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检查内容是各处室(单位)的经费开支情况(含业务经费、办公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主要检查经费开支报销的程序是否合规,标准是否严格,要素是否齐全。重点包括:
1.是否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定点制度。有无在非定点的宾馆、饭店和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及从事公务接待活动。
2.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控制制度。有无擅自超程序、超规模、超标准、超范围举办公务活动。
3.是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标准。重点检查会议、培训以及公务接待等活动是否按规定标准开展,有无安排宴请、旅游、健身、高消费娱乐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支出,有无购买副食、烟酒、纪念品、土特产和旅游景点门票等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列入公务支出。
4.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单据是否齐备合规,报销单据反映的各要素是否详实,有无“白条”或与报销内容不相符的票据,有无假借会议、培训、接待名义私设“小金库”,套取现金滥发津贴补贴、列支其他费用等。
四、检查时限
时限为2014年度和2015年1季度。如遇重大事项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五、检查时间和人员安排
本次检查从4月初开始,至5月15日前结束。检查分两组进行,陈北平同志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一组:组长陈科军
组员办公室、监督处、监察室各派1人
检查对象:机关各处室
第二组:组长监督处1名副处长
组员监督处派人参加
检查对象:局属各单位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各处室单位要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检查的重要性,积极配合检查,不得消极应对,更不能以各种理由阻挠、对抗检查。
2.检查组要严格依照检查依据、检查内容,认真开展检查工作,严格工作流程,强化工作措施,最后形成高质量专项检查报告。
3.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保守被查处室(单位)的财务秘密,及时整理收集到的各项数据材料,并进行妥善保管。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