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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周学云同志在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中共武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周学云同志在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2015-03-03 16:06  

  中共武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周学云同志在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武财党组〔2015〕3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周学云同志在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015年3月3日

  周学云同志在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2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专题会,是我局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今年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去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务。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继续深化教育实践活动,狠抓突出问题整改,狠抓作风建设,推进财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成绩值得充分肯定。

  刚才,朱亚同志对去年反腐倡廉工作作了全面总结,对今年工作作了具体部署,目标清晰,任务明确,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局反腐倡廉建设,再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和纪委全会精神上来

  1月13日,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深刻地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总要求和重要任务,展示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讲话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传递出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新判断、新思路、新举措和新要求。按照党中央的部署,省、市相继召开纪委全会,鸿忠书记、成发书记都发表了重要指示,对深入推进全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全面部署。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是认清形势,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明白人”。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鸿忠书记说“这个思想防线没有筑牢,就表现在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把住底线还不够坚决,没有真正把‘清廉为官、事业有为’融进自己的血液中”。作为一名财政干部,我们手中或多或少掌握着人民赋予的一定权力,往往会成为某些特殊利益群体的“围猎”对象,稍有懈怠,就可能沦为猎物。在当前反腐形势严峻复杂的背景下,我们每个财政干部都要自持甚严,做到“心中有戒”、“心存敬畏”,时刻谨记戒律,做到思想戒“腐”、工作戒“庸”、作风戒“浮”、自律戒“懈”,要把廉洁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做到心不要贪,嘴不要馋,手不要长,把握好手中权力,抵挡住“围猎猎手”,经得起风险考验,真正成为守纪律讲规矩的清醒人和明白人。

  二是狠抓纪律建设,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明纪律”,“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系统抓好教育学习,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我们每个财政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要把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学习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示范,要重视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帮助他们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局机关党委要组织各支部和党员干部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为内容,开展思想大讨论,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整治,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守住自律底线。各处室(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工作措施,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财政中心工作中。局纪检监察室要建立健全纪律执行问责机制,加强纪律检查和监督执纪,对执行纪律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使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在财政局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三是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对号入座”的意识。我们的干部无论是哪个级别、在哪个处室、哪个岗位,都要绷紧反腐倡廉的弦,拒绝贪腐,守住法律的底线。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不仅仅是拒腐反贪,也包括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工作作风问题也是廉洁问题,要对号入座。今天在会上传达了上级会议的主要精神,同时还下发了相关文件,内容非常丰富,提了很多工作要求,每个干部要摒弃与我无关的思想,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精神自觉地融入到脑海中,严格按照各级纪委的要求,把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抓落实、做到位。

  二、增强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要始终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不称职,不抓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始终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应尽的政治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增强落实责任的担当意识。

  首先,主体责任要层层传导力度不减。局党组已经印发的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中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我们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都包含在其中,各负其责。横向看,包括局、处两级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纵向看,各支部要对局党组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去年,我局各支部按照党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总体是好的,但在个别处室还存在压力传导逐层递减问题,个别同志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局党组、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情,对党风廉政建设不管不问,或一般性地管管、问问,这是极其错误的。下一步,各支部、各处室要按照局党组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力度,制定和细化责任清单,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让每一个干部都能切实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压力,做到人人身上有重担。

  其次,各支部书记、处长要自觉担当,敢于担当,不仅要管好自己,更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各处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勇于担当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对职责内的事情该抓的要抓,该管的要管,不能以业务工作代替党风廉政建设,不能对存在问题不闻不问,该扯袖子的时候不敢扯,该敲警钟的时候不去敲,对干部哄着捧着,当老好人,拉不下脸面,拿不下情面,这都是不敢担当的表现,是为政不善的表现。希望大家要切实担负起自身的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第三,加强责任的考核与追究,是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关键。在今天的会议上,局领导和分管的处室(单位)代表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各处室(单位)回去后要制定实实在在的措施,将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位,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坚决防止责任虚置、责任不清。再好的制度不考责、不追责也是一纸空文。因此,要加大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的力度,检查要形成常态,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要与领导干部的考核、晋升挂起钩来。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本处室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者的领导责任。

  三、加强作风建设,切实保持纠正“四风”的持久态势

  过去一年,局党组、纪检组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的要求,深入纠正“四风”,坚决执纪问责,我局治庸问责、民评民议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解决了不少作风方面的问题。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局干部的作风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少数干部“懒政”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干部怕多做多错,滋生出少做少错、混日子的“懒政”心态;有的对工作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存在交差应付的思想;有的干部缺乏创新精神,“等、靠、要”的思想严重,这方面的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会直接影响到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因此,全局党员干部一定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当前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力纠“四风”的大环境、大气候下,要聚焦解决突出问题,继续保持作风建设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再加措施,再加力度,通过常抓抓出习惯、长抓抓出长效,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一是坚持从严正风肃纪力度不减。中央八项规定已经成为不能触碰的高压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已经成为一种新常态。大家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不要抱着老章程、老习惯来看新问题。春节前,市纪委开展了明察暗访,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精神的案例,其中有公款旅游的,有违规发放春节福利费的,有超标准接待的,这些问题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组织培训要经党组研究,接待要有对方的联系公函,相关业务处室要完备相关申报手续和工作程序,相关规定要落实好。局机关的财务要严格把关,严肃财经纪律,对组织培训、公务接待等开支要严格按规定、按财务制度进行审核把关。要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公车使用、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相关规定,把握好一个个节点,防范好一个个具体问题,要把集中反“四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加强全方位监督,严格执纪问责。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

  二是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不变。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教育实践活动“收尾不收场”的指示,深化和拓展整改落实成果,推动活动期间出台的有关制度规定落地生根。进一步落实好局党组在“回头看”阶段的整改方案,健全完善作风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要注意问题整改的可考核、可检查性,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防止已经整改的问题出现反复,正在整改的问题半途而废,尚未整改的问题不了了之。要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第一,强调重服务简化程序,把握好我们的定位。省财政厅王文童厅长在今年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提出,财政部门要从部门预算的项目资金申报分配环节退出、部门预算资金支付将全部改为财政授权支付、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取消财政审核环节、不可预见费不纳入预算调整审批、转移支付要努力地增一般减专项等等,这些问题,我们要抓紧研究,既要简化程序,又不影响财政监督职能的发挥,建立工作机制,相关处室要作好准备。第二,强调换位思考,抓体验。尝试局内挂职,抽几个人进行体验,政治处对此问题要进行研究。第三,提高办文办事的时限。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要加强调研,对服务单位送来的报告,及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情况搞准,意见提准,便于研究,避免反复,千万不要自行拖压报告,影响服务单位问题的解决。

  三是深入治庸问责的决心不改。去年以来,全市治庸问责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查处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损害发展环境的问题,今年,要重点解决“为官不为”的问题。各处室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认真查找、疏理本处室存在的1-2个突出问题,把问题承诺整改摆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把整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集中力量和资源,拿出切实有效的举措,确保承诺整改到位。不能等到媒体曝光、群众举报问责时,才去亡羊补牢,一切已晚。要继续用好民评民议这个工具,进一步创新监督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发挥好特邀财政监督员的作用,通过问卷调查、上门走访、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查找问题,重点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的问题。要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审计工作,做到内部财政监督全覆盖,办公室、监督处、监察室要组成专班,每个季度对局机关和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要讲究监督的方式方法,建立发现问题的机制,发动全局干部职工给每个处室提一条突出问题,督促其整改。

  四、推进源头治腐,加强财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改革和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推进源头治腐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局党组已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各处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加快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和专项治理,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促进财政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尽可能做到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预算调整行为,遏制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缩小预决算差异。改进和完善资金分配使用审批规程,大力推进项目库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绩效管理全覆盖,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

  二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财经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我市已公布的腐败案件看,许多问题出在违反财经纪律上。财政部门既是有关财经制度的制定者,也是财经制度的主要执行者和监管者。要切实履行好财政职责,严格执纪执法,强化监督管理,规范财经秩序。要加快完善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财政配套政策的制定,严格执行行政运行开支范围和标准,强化“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管理,完善公务卡制度,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做好公务用车改革后配套政策衔接,促进从根本上解决“车轮上的腐败”。加强对专项资金尤其是民生等重点领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强化财政专户管理,堵塞监管漏洞。定期组织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对财经违纪违法问题的多发区、易发区、敏感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财经违纪违法问题反弹。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绝不姑息,该查处的查处,该移交处理的移交处理,切实增强各类主体对财经纪律的敬畏心和遵从度,维护好财经秩序。

  三是切实加强突出问题整改。对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要加大改革的力度,提高分配透明度。关于专项资金的整合问题,有的处室可以先行,最近省里发了几个文件,比如,社保等方面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整合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问题,相关业务处室要着手研究。有的处室对口的部门专项资金名目太多,如何整合,要进行深入的研究,提出工作措施。对突出问题的整改,市里很关注,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积极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整合工作力量,狠抓承诺整改。要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按照“明确主体、分清责任,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强化专项资金监管。要厘清财政与部门的责任关系,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四是加快内部控制建设,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加强财政内控管理,强化对财政行政权力的约束,有利于解决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有利于压缩因自由裁量权过大而产生的“特权”空间,是推进依法理财的重大举措,也是财政部门防控各类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的有效手段。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已开展此项工作,我们也要及时跟进,加快研究建立和实施我局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要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认真梳理、科学划分组织结构和职能,合理匹配内部机构的权力与责任,健全相互牵制的职能和岗位机制,加快制定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并切实抓好执行,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要建立起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机制,并将处室执行内控制度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同志们,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纪委五次全会的具体安排,开拓进取,努力工作,扎实推进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推进财政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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