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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 失效 废止拟修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市财政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 失效 废止拟修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2017-06-20 10:01  

武财规〔2017〕501号


市直各部门,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武政办电〔2016〕9号)和《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75号)要求,我局对历年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截至2016年12月止)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确定了继续有效、失效、废止、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共164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8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51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57件;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8件。现将这164件继续有效、失效、废止、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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