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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6-02-12 14:57  

2025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重点改革任务,切实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坚持法治财政建设与财政管理改革一体推进、协同发展,为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强化财政风险防控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高位统筹、系统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定期听取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着力将法治建设贯穿预算执行、资金管理、财会监督等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全面融入财政改革发展。

(二)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提升依法履职效能

1.坚持依法理财,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完善财源建设政策体系,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3116亿元,比2024年增长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3.06亿元,增长4.5%。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科学运用“用售租融”四种盘活方式,探索国有“三资”盘活新路径。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坚持“无政策不立项、无标准不预算”,健全政策、标准、项目、资金全链条预算编制机制,完善分类分级保障体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对43个项目(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财政审核,审减率15%以上,从源头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持续壮大政府投资基金规模,新设立创业投资类、产业投资类基金17只,带动社会投资增加基金规模150亿元,促进扩大有效投资。

2.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为中小微企业发放知识价值、商业价值和“两农”等三项信用贷款630.4亿元,提供政策性担保贷款、应急转贷、创业担保贷款397.1亿元。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搭建企业服务“一站直通”平台,大力推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推动惠企政策兑现直达,支持深入实施种苗培育工程和“个转企”扩量行动,全市民营企业数量突破120万户。综合运用政采贷、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添订单、增动力,全市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份额达84%。推进科创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开展“升规进限”和“专精特新”壮大行动,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突破3700家。

3.健全财会监督体系,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硬化预算执行约束。持续融入大监督格局,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深化以财政部门为主责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强化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监督实效,开展财政基础管理、养老服务等13项集中整治,切实规范财经秩序,推进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持续优化执业环境。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政府财政透明度在全国城市中位居前列。

(三)严格依法行政,持续夯实法治保障根基

1.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和监管水平。制定《武汉市财政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设置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专栏,强化财政涉企执法监督。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扫码入企”工作要求,执法人员主动亮证执法,实现阳光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全年行政处罚案件共4件。修改完善《武汉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梳理公布行政执法事项48项,构建全面规范的财政权责清单。

2.聚焦源头治理,筑牢法律风险防控屏障。充分发挥局内设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作用,今年共对全局95件10万元以上合同协议、73件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7件会计监督检查报告等进行法制审核,全面提升依法履职效能,强化法律风险防控源头治理。修订《武汉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确保政策措施“应审尽审、应查尽查”,提升我局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诉讼案件3件,胜诉率100%。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年共处理各类信访事项374件,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有效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3.完善普法方式,提升财政法治宣传质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拓展普法渠道,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局大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拉网式宣传。举办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等专题法治培训25次,发放《民法典》《预算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法律学习书籍,推动线上、线下宣传有机衔接。结合财政中心工作,宣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政策,推动财政主责主业与普法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服务对象、财政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深化法治财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财政干部法治意识、依法行政能力有效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案卷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对标更高标准,案卷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二是需进一步建强行政执法队伍,要着重加强对2025年新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的培养,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下好法治建设“一盘棋”。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听取法治财政建设专题汇报3次。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局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考核,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各处室协同联动、全局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带头学法用法,树牢法治学习“一面旗”。充分发挥法治学习“领头雁”作用,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认真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把宪法、党内法规、财政法律法规列入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共开展4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专题研讨活动。

(三)聚焦强基固本,拧紧依法行政“一股绳”。持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涵养法治素养,将法治学习作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通过专题讲座、普法案例等形式,系统学习宪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围绕财政重点工作,在局务会上组织专题解读《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新出台法律法规,以法治学习推动财政服务发展大局,推动法治财政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法治思想为引领、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依法行政能力为支撑,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改革赋能,凝心聚力、实干担当,持续推动财政治理在法治轨道上提质增效,为财政科学化管理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持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将法治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金统筹,积极培育财源税源,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落实财税支持政策,支持传统产业优化提升,壮大新兴产业发展规模,推动“965”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联审快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快支出政策库、支出标准库、财政项目库建设,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深化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健全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二)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注重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将依法治理和法律风险防控向财政业务管理源头及长效机制建设延伸推进,确保各项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财政执法程序,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总结“八五”普法工作成果及经验,科学谋划、系统推进“九五”普法各项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更具特色的普法形式,推动财政普法工作走深走实。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以案说法等方式,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有序应对行政复议、诉讼。

(三)持续深化财政监督管理。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健全过紧日子评估评价机制。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和预算管理规定,健全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强重大政策、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资金监管,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严肃财经纪律。持续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审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中各类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与做法,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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