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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2026年工作要点

市财政局2026年工作要点

2026-02-26 16:56  

2026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高精准度和有效性,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聚焦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力打造“五个中心”、全面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强化重点领域保障,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着力扩内需、优结构、增动能、惠民生,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着力推改革、强管理、防风险、增效益,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坚持强党建聚合力,深化模范财政机关建设

(一)强化政治机关建设。牢牢把握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做好财政工作第一位的要求,牢固树立财政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财政干部首先是政治干部的意识,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落实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求,加强对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联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强化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充分用好“六廉”纪检工作法,加强对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重点岗位干部等重点群体纪律学习培训,筑牢廉洁思想防线。坚持越往后越严不动摇,支持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更加注重一体推进“三不腐”。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规定,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强化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机关党建责任闭环。全面深化模范机关建设,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深入推动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党内生活严肃化经常化、党员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坚持系统抓、抓系统,构建全市财政系统目标同向、政策同步、管理同频的工作格局。落实“管行业也要管党建”要求,积极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师行业和政府采购协会等新兴领域党的建设,切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法治财政建设。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推动法治思维与财政核心职能的深度融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格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政策文件法制审核,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扫码入企”,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平高效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行政争议化解能力,更好回应解决群众诉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谋划“九五”普法规划工作,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五)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树牢务实重行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构建全链条储备、常态化培养、动态化调整、精准化使用的干部工作体系。深化拓展“干部素质提升年”,纵深推进专业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学思践悟铸魂、教育培训强基、薪火相传帮带、比武练兵增能、一线实践淬火五位一体闭环培养模式,组织开展“企业家讲产业”“年轻干部上讲坛”系列活动。认真落实进一步激励财政干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八条措施,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激励干部踏实干事、干净干事、大胆干事。

二、坚持培财源强根基,夯实财政收入基本盘

(一)加强财源税源培植。坚持把做大财政蛋糕作为财政发展的基础,落实推动财源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汽车、钢铁、化工等传统产业优化提升,壮大商业航天、网络安全等新兴产业规模,积极布局量子科技、脑机接口等未来产业新赛道,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三线并进”,持续巩固传统财源、壮大新兴财源、夯实区域财源。推进财源建设管理平台建设,强化重点行业、重点税源跟踪服务,确保2026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以上。

(二)强化土地收入征管。健全与市规划、税务等部门和各区协同工作机制,坚持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政策工具,支持筹集和购买存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助力房地产市场稳定运行。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结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盘活存量土地,减少市场存量闲置土地规模,加大土地资源有效供给。统筹做好新供地项目保证金、历史项目尾款征缴、非经营性用地流转等工作,加大土地收入组织力度,确保实现2026年土地收入完成1000亿元以上。

(三)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坚持全市“一盘棋”,强化市区纵向联动、部门横向协同、各方信息共享,抢抓国家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重、增加地方自主财力等政策窗口期,完善争取上级政策性支持考核机制,开展争政策、争资金、争项目、争试点、争位次“五争”行动,主动对接中央、省重大政策和战略部署,做好各类试点项目申报争取工作,打好紧跟政策、谋准项目、做实前期“组合拳”,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政策性资金1000亿元以上,带动扩大有效投资,切实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

三、坚持扩内需增动能,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一)推进消费扩容提质。支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推动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品绿色化智能化升级。积极发展票根经济、银发经济、夜间经济,推动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支持举办世界青年发展论坛等国际性活动,助力国际交往中心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支持中欧班列华中区域集结中心和长江中游航运中心联动发展,提升阳逻国际港枢纽能级,助力打造商贸物流中心。培育外贸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鼓励企业“抱团出海”,提升对外贸易能级。

(二)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坚持把科技和产业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落实财政补助资金,推进“一城三廊多带”联动发展,加快磁约束氘氘聚变中子源等设施建设,支持汉江国家实验室等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增强创新策源能力。聚焦前沿领域和优势产业,发挥科技领军企业产业链龙头作用,支持产业创新联合实验室拓面提质,加速构建全产业链创新生态,推进光谷、车谷、网谷、星谷、药谷联动发展。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武创院、量子院等新型研发机构高效运行,加速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支持实施“武汉英才”计划,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加快打造全国人才集聚高地。

(三)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做大做强武汉基金、江城基金,加快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风投创投中心,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实行企业融资、增信、政策兑现一站式服务,促进普惠金融扩面、增量、降本、增效。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通过预留政府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方式,进一步扩大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份额。优化“一站直通”平台,强化扩面联区,实现政策发布、申报、审核、拨付线上集中办理,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联审快享”,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四、坚持惠民生增福祉,建设更具幸福感人民城市

(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统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各类资金,加大政策集成力度,引导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强化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支持举办各类招聘活动,加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推动扩大就业规模、提升就业质量。推进“学子聚汉”“双创双带”,建设返乡创业园,全力以赴支持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

(二)推进教育文体事业繁荣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支持增加中小学学位供给,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资源,加快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职业教育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支持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武汉段、武汉中国长江博物馆等建设,办好琴台音乐节、国际杂技艺术节等文化活动,加快打造新型文化空间,织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动持续擦亮“春赏樱、夏看荷、秋品桂、冬观梅”文旅品牌,系统构建城市文旅IP矩阵,做强演艺名城、赛事名城、电竞之城,促进文旅体深度融合。

(三)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构建智慧化现代医疗体系。加快支出进度,支持常福医院资产盘活,全力保障市一医院医疗综合楼、市中心医院心血管老年医疗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建成武汉儿童医院光谷院区,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和中西医协同发展,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构建优质均衡医疗服务保障体系。

(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统筹提高养老金、低保待遇标准,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支持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满足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支持启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优化生育支持政策,推动扩大普惠托育供给,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织牢“一老一小”保障网。支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残疾人服务质效。扎实推动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五)推动城乡区域融合发展。支持实施“五改四好”城市更新,推动解放大道沿线片区等重点项目更新改造,推进水、电、路“三网”建设,实施“四线一口”环境整治,提升城市智慧化精细化治理水平。落实惠农补贴、农业保险等政策,加强高标准农田和“菜篮子”保供基地建设,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等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加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综合治理,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提档升级行动,加快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五、坚持推改革提质效,不断提高财政科学管理水平

(一)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深入开展新一轮资源资产清查,重点围绕水、林业、数据、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进一步摸清政府可经营性资源资产家底。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置,科学务实运用“用、售、租、融”四种处置方式,探索更多国有资源资产化、国有资产证券化、国有资金杠杆化的实现路径,提升国有“三资”运营效率。严格遵循法治化、市场化原则,依法合规、稳妥有序推进,强化结果运用。

(二)深化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坚持以零为基、因事配钱,及时清理低效无效政策,加快支出政策库、支出标准库、财政项目库建设,管控支出总量、优化支出结构,细化制定三保类、投资类、补助类重点保障事项清单,进一步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健全过紧日子评估评价机制,建立常态化评价机制,将评估结果与预算安排直接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健全事前绩效评估机制,聚焦城市建设、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强化评价结果刚性应用,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深化政府投资基金改革。推动政府投资基金“1+2+1”制度体系和“1+4+4”投决模式尽快显现成效,打造武汉“种子投资+天使投资+产业投资”全周期政府投资基金体系。构建多层次创投基金矩阵,打造覆盖高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的创投基金群,实现“校校有基金”“链链有对接”“五谷全覆盖”。积极争取省引导基金、楚天凤鸣基金支持,省市联合在汉设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重点区域种子基金等,形成省、市投资合力。强化投贷保担补采等工具协同,建立本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攻关、重点产业项目库,更好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

(四)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释放财政增信+数据增信双轮驱动的聚合效应,完善激励和尽职免责机制,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中小企业商业价值和“两农”信用价值贷款工作提质、增效、扩面。因地制宜开展“补转股”“先补后股”等改革,拓展改革运用场景,推动形成“投资-运营-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环。加强对接,积极探索更为多样化、差异化的基金架构和合作模式,支持更多AIC基金在我市落地。

六、坚持强管理防风险,确保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

(一)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民生,确保2026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75%以上。坚持“三保”在预算编列中的优先顺序,严格“三保”范围标准,加快制定“三保”清单,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全力保障“三保”支出需要。加强事前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进一步规范财政暂付款管理,坚决防止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加强对区级财政运行的指导与支持,加大库款保障水平、“三保”支出进度、保工资情况等监测力度,按照控总量、保运转、压超调原则,科学合理调度资金,切实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二)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远近结合、堵疏并举、标本兼治,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政府债务管理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优化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管理机制,强化债券资金使用和项目推进统筹联动,推动形成更多有效债务有效投资。做好政府存量隐性债务置换工作,坚持一区一策、一企一策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加大各区和市直平台自主化债力度,攻坚化解重点平台剩余隐债。深化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健全政府重大债务风险事件预警监测报告制度,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三)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协同监管、立体追责、形成合力。紧紧围绕化债、过紧日子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重大政策、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资金监管,形成监督、整改、治理工作闭环。紧盯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环节和关键点位,建立完善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控制度体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持续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新《会计法》宣传解读,营造讲诚信、不做假账的良好经济语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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