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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预算编制名词解释和说明

2021年预算编制名词解释和说明

2021-01-14 10:56  


1.全口径预算体系

根据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各类政府收支按规定纳入上述四本预算,构建互相之间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2.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包括中央级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级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前地方级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50%部分、企业所得税40%部分、个人所得税40%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税收收入,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目前中央级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包括:消费税、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50%部分、企业所得税60%部分和个人所得税60%部分等。

3.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目前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包括国有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括利润收入、股利股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和其他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外,其余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及其他支出等方面。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20〕25号),从2021年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收支预算不再纳入市级范围。2021年武汉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等六大险种。

各类社保基金收入包括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利息及其他收入。各类社保基金支出包括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和其他支出。

6.转移性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反映政府间的税收返还、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收入。包括:税收返还收入、转移支付收入、上解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等。

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收入,反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收入。包括:转移支付收入、调入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

7.转移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间的税收返还、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包括:税收返还支出、转移支付支出、上解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出资金、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一般债券转贷支出等。

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包括:转移支付支出、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支出、专项债券转贷支出等。

8.税收返还收入

是指中央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改革时,将上划中央收入中原属地方的部分以一定的返还方式归还地方的收入。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营改增基数返还收入等。目前,上述四项税收返还收入中央实行定额返还。

9.财政转移支付

国家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类。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以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接受资金的下级政府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10.地方政府债券

根据预算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

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一般债务的,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专项债务的,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1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省级政府在财政部下达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债。省级财政部门按规定下达各市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12.“三公”经费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及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①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②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13.预备费

安排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2021年,市本级安排预备费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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