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201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与201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张福来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提出201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监督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第十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要求,抢抓战略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势头进一步巩固。在此基础上,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财政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10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4161388万元,为预算的115.7%,比上年增长40.9%。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140364万元,为预算的119.1%,增长52%,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901866万元,为预算的109.2%,增长23.4%;基金预算收入4238498万元,为预算的129.9%,增长93.1%。全市财政支出预计9589324万元,为预算的99.1%,增长34.7%。
(二)201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2010年国务院决定继续由财政部代理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券,湖北省安排我市地方债券转贷资金额度90864万元。2010年6月23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根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2010年全市财政支出预算较年初预算增加90864万元,其中:市级增加61760万元,区级增加29104万元,按规定全部用于2009年第四批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和2010年中央投资项目的地方配套。在实际执行中,由于部分区级项目地方配套已作安排,根据有关区的要求并经市政府批准,相应调整了地方债券资金的市区分配额度,其中市级项目73300万元,增加11540万元,区级项目17564万元,减少11540万元。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文化、环境保护、水利等民生工程项目。因此,2010年市级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支出相应增加。
(三)201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467335万元,为预算的113.3%,比上年增长50.1%,其中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16.4%(其中:市直增长7.9%)。在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58962万元,为预算的105.5%,增长19%;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408373万元,为预算的118.6%,增长78.1%。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058962万元)分科目情况:
(1)税收收入1594773万元,增长20.9%。其中:增值税267949万元,增长5.7%;营业税466592万元,增长15.5%;企业所得税241304万元,增长23.7%;个人所得税69535万元,增长17.1%;城建税156656万元,增长3.3%;其他各项税收392737万元,增长53.5%。
(2)非税收入464189万元,增长13.2%。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6673万元,下降37.1%,主要是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收入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17793万元,增长73.2%,主要是按规定将原按预算外管理的城市污水处理费等收费项目纳入预算管理;排污费收入4945万元,下降6%,主要是将部分企业排污收费下放到区,相应减少了市级排污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56770万元,下降20.1%,主要是上年压欠较多,基数较高;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4629万元,增长99.5%,主要是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收入增加;罚没收入49378万元,增长38.6%,主要是机动车辆增加和交管部门电子监控手段加强;城市水资源费收入566万元,增长158.6%;其他收入13435万元,增长117.1%,主要是车用天然气加价收入等增加。
基金预算收入(3408373万元)分科目情况:
(1)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492万元,增长35.6%。
(2)地方教育附加收入38835万元,下降28.3%,主要是按省规定,收入30%部分由省集中,相应减少市级收入。
(3)新菜地开发基金收入9520万元,下降27.6%,主要是当年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菜地减少。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148982万元,增长79.4%,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土地供应量增加。
(5)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2470万元,下降26%,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纳入预算管理,原按比例提取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不再划入本科目,反映收入相应减少,改从支出中安排补足。
(6)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1289万元,增长135%,主要是以前年度售房款一次性入库的影响。
(7)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1162万元,增长13.2%。
(8)价格调节基金收入48197万元,增长33%,主要是工商企业销售(营业)收入增加。
(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8881万元,系按财政部规定从2010年起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1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他基金收入26545万元,增长55.3%,主要是地税部门加大征收力度。
2.市本级财政支出6147730万元,为预算的98.7%,比上年增长36.8%。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990548万元,为预算的98.4%,增长8.1%,主要是本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规模较上年减小及省下拨我市社会保障资金部分转为区级列支,相应影响一般预算支出增幅,剔除这两项因素,同比增长18.9%;基金预算支出3157182万元,为预算的98.9%,增长82.8%。
一般预算支出(2990548万元)分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88181万元,为预算的98.7%,增长7.6%。
(2)国防3751万元,为预算的98.1%,下降7.1%。
(3)公共安全207908万元,为预算的99.7%,增长6.3%。
(4)教育166379万元,为预算的98.7%,增长11.9%。
(5)科学技术86170万元,为预算的98.7%,增长13.3%。
(6)文化体育与传媒55024万元,为预算的99.6%,下降1.5%,主要是上年一次性安排武汉经济开发区体育中心建设资金的影响。
(7)社会保障和就业548817万元,为预算的97.6%,下降15.3%,主要是中央、省对我市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资金上年全部由市级列支,本年按规定改为市区分别列支,相应减少市级支出,增加区级支出。
(8)医疗卫生201981万元,为预算的96.1%,增长29.2%,主要是增加拨付了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市精神卫生中心等项目建设资金。
(9)环境保护71974万元,为预算的98.9%,增长85.6%,主要是上级安排我市节能、污水处理、垃圾发电等专项补助增加。
(10)城乡社区事务254068万元,为预算的98.6%,下降31.2%,主要是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基础设施、旧城改造项目较多,形成较高基数。
(11)农林水事务217470万元,为预算的98.8%,增长17.4%。
(12)交通运输128646万元,为预算的98.9%,增长112.9%,主要是中央、省拨付的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增加,以及一次性列支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资金。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393942万元,为预算的98.6%,增长19.7%。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64593万元,为预算的99.8%,增长265.9%,主要是武汉经济开发区新增对区经开投公司资本金注入等。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6249万元,为预算的96.2%,增长48.5%,主要是增加安排支持金融机构发展资金。
(16)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17590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8.7%,主要是拨付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援建资金。
(17)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0423万元,为预算的96.9%,下降32.7%,主要是武汉经济开发区年初预算安排减少。
(18)住房保障支出91930万元,为预算的98.5%,增长52%,主要是加大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投入。
(19)粮食安全物资储备事务15374万元,为预算的98%,下降43.7%,主要是科目调整的影响,剔除科目调整因素,同比增长16.8%。
(20)其他支出30078万元,为预算的96.1%,增长8.2%。
基金预算支出(3157182万元)分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55万元,为预算的100%。
(2)教育17025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14.5%,主要是省集中地方教育附加收入的30%,相应减小市级支出规模。
(3)文化体育与传媒1481万元,为预算的98.7%,下降13.2%,系上年一次性结转因素的影响。
(4)社会保障和就业11479万元,为预算的77.4%,增长38%。
(5)城乡社区事务3043405万元,为预算的99.1%,增长87.9%,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增加,相应增加支出规模,其中廉租住房支出44151万元。
(6)农林水事务13571万元,为预算的91%,下降10%,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结转下年使用。
(7)交通运输3100万元,为预算的100%,系省安排我市港口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8)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607万元,为预算的69.5%,增长40.5%。
(9)其他支出62459万元,为预算的99.8%,增长5.2%,其中价格调节基金收入用于安排优待群体乘车优惠补贴、提高食品市场供应和安全保障能力补贴、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五免”补助、“5个5”社会救助、低保家庭水费燃料补贴;彩票公益金收入用于社会福利设施和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等。
3.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预计情况:
总收入8691792万元,其中:(1)当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5467335万元;(2)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513071万元;(3)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51980万元;(4)中央、省转移支付1510702万元;(5)政府债券转贷收入90864万元;(6)下级上解收入96236万元;(7)上年一般预算结转548704万元;(8)上年按规定专项结余194505万元;(9)上年净结余118395万元(均为两个开发区净结余)。
总支出8192928万元,其中:(1)当年市本级财政支出6147730万元;(2)上解中央支出283489万元;(3)出口退税专项上解10000万元;(4)增值税和消费税对区返还65634万元;(5)所得税基数对区返还91659万元;(6)补助下级支出997407万元;(7)政府债券转贷支出17564万元;(8)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579445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累计结余498864万元,其中:按规定专项结余447550万元(其中:市直278090万元);净结余51314万元(其中:市直5055万元)。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收入是实际入库数,支出及平衡系预计数,待市本级决算正式编报批准后,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围绕完成2010年预算任务所做的主要工作
2010年,全市财税部门围绕完成全年财政预算和各项财税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增长,深化财税改革,严格财政收支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和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统筹安排财政资金32.8亿元,增长30.78%,加大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推进远城区新型工业化,促进民营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一是支持支柱产业调整振兴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拨付资金12.4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企业技术改造,汽车行业产能升级和自主品牌乘用车建设,推进武重、武锅、裕大华等企业搬迁和武烟异地改造,巩固支柱财源;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培植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是促进科技研发和成果产业化。拨付资金6.3亿元,用于光电子技术、都市农业等重大科技专项产业化,支持科技平台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形成科技创新战略联盟,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支持“三网融合”、“光城计划”等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应用。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支持科技担保和科技保险业发展,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促进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三是推进发展民营经济和远城区新型工业化。拨付资金2.13亿元,用于都市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以及68个中小企业发展项目;落实担保风险补偿政策,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支持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智力培训和技术服务;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促进全民创业。投入资金2.63亿元,支持远城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加快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调整产业布局,鼓励发展特色经济。
四是支持两型社会建设。拨付资金1.4亿元,用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示范与推广,支持太阳能和光伏技术推广应用以及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鼓励企业合同能源管理和清洁生产,奖励节能降耗绩效突出的企业。拨付资金1977万元,完善公共自行车免费租赁系统,新增便民自行车站点300个、免费自行车3万辆。落实关停小水泥、小造纸等企业的财政政策,支持淘汰落后产能。拨付资金2.82亿元,支持城市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空气清洁等项目实施,不断改善城市环境。
五是提升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拨付资金1.22亿元,对落户我市的法国兴业银行、天风证券等境内外金融机构进行奖励,支持汉口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等本地金融机构发展,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拨付资金2.81亿元,用于白沙洲、汉口北等流通市场建设,支持机电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现代物流、外贸、服务外包等企业发展。拨付资金4000万元,支持旅游业加大宣传,改善环境,完善服务。拨付资金4450万元,鼓励航空企业新增航线、航班,促进临空经济发展。
(二)贯彻落实自主创新战略,促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战略决策,拨付资金39.59亿元,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创新型经济。
一是支持示范区托管区域规划调整。根据省、市委调整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托管区域规划精神,按照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原则,实事求是核定托管区域调整后的各区财税收支基数,组织做好税源关系转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移交工作,理顺财税利益分配关系,推进托管区域规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投入力度。拨付资金22.65亿元,加快推进富士康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园、生物产业基地等专业园区建设,支持基础设施配套,提升承载重大产业发展的能力。拨付资金16.32亿元,启动武汉未来科技城项目,支持示范区5大主导产业发展,推进武汉天马第4.5代TFT—LCD项目全面竣工投产、武汉新芯公司与中芯国际合资经营,促进国家光电实验室、光谷软件园、国际企业孵化器、动漫创意产业基地等科技平台发展。
三是支持引进和培养自主创新人才。拨付资金6200万元,用于实施“3551人才计划”等,引进高端人才。采取租金补贴、提供无偿公共服务、项目研发资助等方式,吸引海外学成人员到园区创业。落实“晨光计划”、“学科带头人计划”,支持培养中青年科研人才。
四是完善促进示范区建设的财税政策。认真研究促进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科技投入、股权激励和科技成果转化等财税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继续落实省、市新增税收返还政策,支持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制定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通过首购、订购、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和示范项目等措施,推广应用自主创新产品。
(三)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投入资金307.83亿元,增长95.08%,支持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城市建设,提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市本级投入30.31亿元,增长8.44%(主要是省集中地方教育附加收入的30%,减少市级支出,同比增长12.62%)。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免除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基础上,加大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力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生和初中生分别提高到年生均800元和1050元。支持全市112万平方米校舍加固改造、3000套农村边远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27所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11所中小学校教育设施配套建设,12所农村寄宿制学校新、改、扩建及西藏中学异地新建。支持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及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和品牌专业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生就业能力。落实普通高校、高中和中、高等职业院校助学金、奖学金政策,惠及学生16.81万人次。
二是促进科学事业发展。市本级拨付1.87亿元,增长14.01%。主要用于支持科技信息资源平台建设、购置科研设备和科技开发;推进公民素质行动计划实施,加强科普宣传、完善科技馆功能;实施科普助推都市农业计划,支持科技下乡和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
三是扶持文体传媒事业发展。市本级投入6.22亿元,增长8.36%。主要用于改善市属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服务条件,向社会免费开放;促进农村公益电影、农家书屋、城市社区文化中心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送戏下乡、流动图书服务、全民健身等群众文体活动。支持举办第九届武汉国际杂技艺术节、第八届中国国际赛马节和第37届国际渡江节。推进中山舰博物馆陈列展览工程,实施辛亥革命遗址修缮整治,筹备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文化活动。
四是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市本级投入10.01亿元,增长17.96%。其中投入资金2.94亿元,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强中部医疗服务中心临床重点专学科建设,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投入资金6.11亿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基本公共卫生和中医药项目,提高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补助标准,中心城区每人提高到29元,远城区每人提高到20元;投入资金9552万元,促进加强食品药品监管。
五是促进计生事业发展。市本级投入1.44亿元,增长19.06%。落实困难企业计划生育职工奖励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子女伤亡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将城镇无业居民、农村村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纳入财政预算。
六是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本级拨付257.98亿元,同比增长128.74%。其中拨付资金196.31亿元,用于东沙连通、东湖华侨城、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和两个开发区的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拨付资金25.79亿元,用于武汉新区、武昌古城和东湖风景区等城市重点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拨付资金35.88亿元,支持临江大道、武汉大道、城市微循环路等市政道路和二七长江大桥、鹦鹉洲长江大桥等过江交通项目建设,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四)认真落实民生保障政策,促进和谐武汉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投入资金90.13亿元,增长27.25%,加大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食品安全、公共交通等民生投入,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落实扶持就业创业政策。拨付资金4.74亿元,用于向灵活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惠及30.5万人。拨付资金3.07亿元,用于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增加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帮助各类人员就业创业。继续执行困难企业社保缴费优惠政策,降低失业保险缴费率,减轻企业负担3.8亿元。
二是促进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拨付资金37.82亿元,确保企事业单位87万名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地区63万人享受参保补贴、16万名老人按时领取基础养老金。拨付资金6860万元,支持17.21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拨付资金8.25亿元,用于278.5万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55万名城镇居民(含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16.57万名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补助等,提高医保待遇水平。调整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标准,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三是支持改善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和住房条件。拨付资金5.77亿元,提高29.4万名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对低保人员及时发放临时物价补贴。拨付资金9.85亿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抚恤、退役安置、残疾人康复和就业等支出。投入资金8623万元,支持市社会福利大楼、第二社会福利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养老机构给予财政补贴,对全市百岁和农村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生活津贴。拨付资金7.01亿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金补贴,支持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提标扩面,推进棚户区改造。
四是支持改善市民出行条件。拨付资金3.99亿元,用于更新公交车1000辆、轮渡10艘的补助,落实公交车票价刷卡优惠和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乘车船优待政策。拨付资金1.42亿元,支持建立中心城区慢行交通系统,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保障道路亮化工程实施。拨付资金3.75亿元,用于落实石油、天然气调价补贴政策,对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客运等行业进行补贴。
五是维护物价稳定和食品安全。拨付资金6996万元,支持蔬菜基地建设和粮、油、肉、糖、化肥等物资储备,促进市场供求平衡和物价基本稳定。拨付资金5349万元,加强对市场肉类、蔬菜、粮油的食用安全检测,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加快建设“放心肉”服务体系。
六是推进社区管理和“平安武汉”建设。拨付资金7143万元,用于641个老城区社区道路、管道维修和楼道灯光亮化,增加垃圾处理和便民设施,促进物业和环境管理提档升级。拨付资金3757万元,支持393个社区开展养老、人口计生、信访稳定等“一站式”服务,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经费保障标准。拨付资金5860万元,新建300个规范警务室、90个流动警务室和2000个社区邻里守望点,新增20辆治安巡逻盘查车,完善社区治安警务装备,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促进“平安武汉”建设。
(五)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全年投入“三农”资金46.34亿元,增长15.8%。
一是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投入资金3.57亿元,切实做好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以及退耕还林等惠农资金的发放和管理。投入资金1.06亿元,大力推进家电、摩托车下乡和以旧换新,扩大农村消费。
二是切实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投入资金10.14亿元,通过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形式,支持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服务体系、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动菜篮子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投入资金3.72亿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和高产示范农田项目实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投入资金3000万元,支持农业投融资平台建设。
三是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拨付资金3.2亿元,重点支持南水北调移民安置工程,新解决44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拨付资金5.2亿元,支持423个行政村“四到家园”创建工作。拨付资金1.4亿元,支持农村通村公路建设和小城镇建设。拨付资金3500万元,支持400家农家店、100家农资中心店等农村市场流通网点建设,开展血防综合治理,开发利用农村能源。
四是加快发展农村公共服务事业。投入资金12.39亿元,促进农村教育和文体事业发展,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投入资金9900万元,支持巩固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一事一议”以及村级干部绩效考评机制。投入资金2.9亿元,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五是大力支持抗灾恢复生产。为抵御十年来最大的暴雨灾害,按照“保用途、保急需、保发挥效益”的原则,紧急拨付抗灾救灾资金1.12亿元,调度资金6000万元,支持远城区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
(六)完善财政运行机制,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对市直机关项目支出预算中的会议、大宗印刷、交通工具购置等8大类项目、58个子项制定统一的标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扩大公务卡实施范围,推进市直行政单位工资财政全额发放试点工作,国库集中收付实现全覆盖。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将公立医院医疗设备纳入政府采购,建立政府采购电子监察系统,加强政府采购监督。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污水处理费等15个收费项目纳入预算管理。
二是加强行政成本控制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购车用车、干部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经费,严格按核定的支出控制数管理。对市直行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压缩5%,项目经费压缩3%。完善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严格新增资产配置审批和预算管理。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促进房产、车辆等资产依法处置和交易。
三是推进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对市直28家部门预算单位和农业、科技、文教卫等28个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部门单位进行整改。完成背街小巷道路建设、中南剧场等85个项目的财政投资评审,核减不合规资金9500万元,平均审减率6.8%。
四是大力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将部门预算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政策上网公示。全市公开部门预算280家,涉及资金47亿元;公开财政专项资金346项,累计金额43亿元;及时回复网上群众咨询、投诉、建议409条,回复率100%。
五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全市4702家独立核算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对652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293户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对强农惠农、扩大内需、就业再就业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重点检查,对市直24个部门所属86个单位开展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专项检查,对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大力开展“会计管理年”活动,建成开通“武汉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拓宽会计人员培训渠道;加强会计建账监管,全市3000多家单位纳入建账管理;对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进行检查,清理整治执业环境,规范执业行为。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虽然我市财税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看到,我市预算执行和财税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特别是市级财政增收的基础还不牢固,地方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尚未有效建立,迫切需要涵养和培育税源,为公共财政提供稳定有力的财力保障。二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调整经济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相当艰巨,支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等给财政支出安排带来了很大压力。三是部分部门单位预算执行不够规范,资产闲置、损失浪费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财政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部分财政资金细化不够,统筹整合度和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总体上看,2011年我市财政经济面临的环境好于上年,但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收入方面,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状况的好转,将为财政收入增长打下基础。但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尚未完全消除,经济复苏的基础还不稳固,部分行业企业效益下滑,同时实行个人所得税改革、调整增值税征收范围、落实鼓励科技创新等结构性税费减免政策,加大了财政增收难度。支出方面,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需要财政加大投入力度,且基数大、刚性强。因此,2011年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收支平衡难度加大。我们既要充分看到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增强信心,又要充分估计各种困难和挑战,周密做好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的准备,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一)根据省政府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主要精神是省级共享税收下划,各地因此而增加的财力相应上解给省。由于2010年我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包含了上划省“四税”收入,2011年省分享“四税”收入下划后,会增加我市地方财政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规模,但全口径财政收入不变。2011年全市财政收入预算是按新体制安排的,为便于比较,增幅按同口径计算。
(二)2011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两型社会、自主创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增收节支的方针,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按照上述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我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2011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的预期目标,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幅按略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安排;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向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倾斜,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全市财政收入安排16174777万元,增长14.2%。地方财政收入10382265万元,同比增长14.7%,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435705万元,同比增长13%;基金预算收入4946560万元,增长16.7%。全市财政支出安排980357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24.4%。
1.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安排7136781万元,同比增长17.7%,其中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12.1%(其中:市直增长9.9%,两个开发区增长20.7%)。在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051581万元,同比增长15%(其中:市直增长13%,两个开发区增长23.5%);基金预算收入4085200万元,增长19.9%。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051581万元)分科目情况:
(1)税收收入2398911万元,同比增长13.6%。其中:增值税451364万元,同比增长14.4%;营业税807098万元,同比增长20.7%;企业所得税445834万元,同比增长15.1%;个人所得税128585万元,同比增长15.2%;城建税239508万元,增长52.3%;耕地占用税52718万元,下降57.4%;契税83615万元,下降16.9%;其他税收190189万元,增长13%。
(2)非税收入652670万元,增长20.3%。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8450万元,增长53.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33000万元,增长12.6%;排污费收入4500万元,下降9%;教育费附加收入91371万元,增长60.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2450万元,下降49.5%;罚没收入50300万元,增长1.9%;城市水资源费收入600万元,增长5.9%;其他收入11999万元,下降10.7%。
基金预算收入(4085200万元)分科目情况:
(1)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060万元,下降17.3%。
(2)地方教育附加收入42800万元,增长10.2%。
(3)新菜地开发基金收入5000万元,下降47.5%。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829500万元,增长21.6%。
(5)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500万元 ,增长1.2%。
(6)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5000万元,增长11.9%。
(7)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2000万元,增长4%。
(8)价格调节基金收入45000万元,下降6.6%。
(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5000万元,下降30.3%。
(1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他基金收入46340万元,增长74.6%。
2011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中央和省税收返还、固定性转移支付、下级上解收入和上年预算结余,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对区税收返还和补助下级支出后,2011年市本级可支配财力为7131098万元,相应安排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
2.市本级财政支出安排7131098万元(含中央、省固定性转移支付,不含中央、省非固定性转移支付及上年结转),比上年市人代会批准的年初预算数增长35.9%。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694339万元,增长19.2%;基金预算支出4436759万元,增长48.7%。
一般预算支出(2694339万元)分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8405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7.6%。
(2)国防374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7.7%。
(3)公共安全18361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1.7%。
(4)教育16025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5.4%,其中:教育事业费113050万元,增长16.6%,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
(5)科学技术8709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2.6%,其中:科学事业费19064万元,增长10.3%,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
(6)文化体育与传媒5062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7.9%,其中:文化事业费28696万元,增长12.6%,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
(7)社会保障和就业30145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6.5%,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就业补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村社会救济等支出。
(8)医疗卫生16565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8.4%,主要用于医疗服务、社区卫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支出,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本建设支出,其中:卫生事业费76596万元,增长14%,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
(9)环境保护2515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5%,主要用于污染防治、环境监测、水源保护等支出。
(10)城乡社区事务35453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9.3%,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事务管理、公共设施维护等支出。
(11)农林水事务15461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3.8%,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等支出,包括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服务体系、水利堤防等建设支出,其中:农业事业费21685万元,增长14.9%,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
(12)交通运输4793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62.2%,主要是增加安排汽渡更新补助及支持轨道建设发展等资金。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0704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8.7%。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4631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5%。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2420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8.3%。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2834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9%。
(17)住房保障支出4427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9.5%。
(18)粮食安全物资储备事务664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8%。
(19)其他支出15018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0.8%。主要是预留事业单位过渡性补贴、人防易地建设费以及路桥费从专户转入金库安排的支出等。
(20)预备费50570万元,其中:市直20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1)政策性专项支出18000万元,其中:市直15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基金预算支出(4436759万元)分科目情况:
(1)教育1785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6%。
(2)文化体育与传媒169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50.2%。
(3)社会保障和就业1875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4.9%。
(4)城乡社区事务429036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8.1%。
(5)农林水事务1382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5.1%。
(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737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62.3%。
(7)其他支出7690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01.3%。
文化体育与传媒等部分基金预算支出增幅较高,主要是2010年上述基金收入超收作为专项结余和2011年基金收入一起安排的影响。
需要说明的是,2011年市本级支出预算比经市人代会批准的2010年年初支出预算增长35.9%,但与2010年预计支出数相比,有的科目支出减少或增幅不高,主要是按规定2011年支出预算中不含上级非固定性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等因素的影响。市直教育事业费、文化事业费、科学事业费、卫生事业费、农业事业费等法定支出按10%安排,高于市直经常性财政收入9.9%的增幅。由于市对区转移支付和开发区预算安排的影响,汇总后市本级法定支出增幅不一致。
3.按照上述收支安排,市本级总收入9302459万元,其中:(1)当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7136781万元;(2)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530839万元;(3)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51980万元;(4)中央、省固定性转移支付436211万元;(5)下级上解收入547784万元;(6)上年按规定专项结余447550万元;(7)上年净结余51314万元。市本级总支出9302459万元,其中:(1)当年市本级财政支出7131098万元;(2)上解上级支出1328672万元;(3)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对区返还69009万元;(4)所得税基数对区返还87988万元;(5)补助下级支出685692万元。市本级财政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四、乘势而上,克难奋进,确保完成2011年预算任务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继续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坚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促进经济发展
抢抓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两型社会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机遇,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步增长。
一是积极支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支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和“工业倍增计划”,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支持做大、做优、做强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钢铁、石化、食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加快发展轻工家电、纺织服装、新型建材等优势产业。进一步整合财政资源,完善财税支持政策,通过投资补助和研发补贴方式,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二是深入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落实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会展、商贸物流等领域。补充市属国有担保公司资本金,实行担保风险补偿,支持开展银企融资对接活动,拓宽融资渠道。通过以奖代补、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方式,推进全民创业。支持各类产业园区改善基础设施,健全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是着力促进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完善和落实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优先支持节能减排项目,引导企业开发清洁能源、新型光源等节能新产品,实施节能减排新技术,应用节能减排新工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扶持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等环保节能企业成长壮大。实行以奖代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污染治理投入机制,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治理。继续支持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以及“十城千辆”、“十城万盏”、“智慧城市”等示范工程建设,促进清洁生产和绿色消费。
四是加快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大示范区建设投入,支持中华科技产业园、中新科技产业园、武汉未来科技城等园区建设,扶持光电子信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完善示范区建设的财税政策,进一步争取国家优惠政策,促进科技金融创新、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等改革试点。扩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规模,推广应用自主创新产品。
五是大力扶持发展现代服务业。落实财政扶持政策,促进现代物流、软件与信息服务、会展与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家政服务、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围绕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支持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发挥现代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完善服务外包扶持政策,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升对外经济贸易水平。支持改善旅游发展环境,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推进商贸等传统服务业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发展电子商务等流通新业态,增强竞争力。
(二)坚持狠抓增收节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坚持聚财有方、用财有规,大力开源节流,积极化解收支矛盾,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
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加强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状况和财政收入走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收入征管。整顿和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强化税收属地征管,加强税源监测控管,严格依法征收,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完善财税库综合协调机制,规范税收征缴入库管理,强化税收征管服务。落实中央关于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增强预算统筹能力。坚持增加财政收入总量与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并重,增强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均衡性和可持续性,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是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预算支出责任制,实行动态监控,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性。按照年度预算安排,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完善财政应急保障和快捷反应机制,对本级预算安排的各项支出和上级下达的各类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从严控制预算执行中追加支出和调整事项,并严格按程序办理,增强支出预算的约束力。
三是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继续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预算管理。继续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从严控制办公楼维修项目,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节会、论坛等方面的经费支出,继续推进党政机关节能减排,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三)坚持加大“三农”支持力度,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强农惠农支持力度,提高农业现代化和农民生活水平。
一是支持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积极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大力支持蔬菜、水产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以现代农业模式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提高“菜篮子”保障水平和质量。以扶持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支持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推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农产品竞争力。支持加强病虫害综合防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促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政策,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和基本农田整理,合理保护农业生态资源。支持实施水毁应急修复、小型病险水库整险加固等工程。推进加快乡村道路、电网、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可循环清洁能源。
三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做好新增和扩大惠农补贴范围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提高各项惠农补贴兑付速度。落实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乡村休闲游发展,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支持家电、摩托车下乡工作,引导农村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四是推进远城区新型工业化。落实远城区税收返还政策,推动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财政政策支持,以省级经济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园区为平台,引导民营企业向园区集聚发展。支持各区结合自身特点和区位优势,优化产业结构,横向做强产业群,纵向做长产业链,实现远城区工业差异化发展和集约式增长。
(四)坚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解决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就业、社保、住房等问题。
一是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就业援助的财政补助政策,重点帮扶“零就业家庭”、“4050”等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扎实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助推全民创业工作,帮扶劳动者自主创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促进武汉大学生就业见(实)习制度建设,开发新的公益性岗位,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实现就业再就业。
二是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积极支持将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步伐,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落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水平的政策。支持完善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三是支持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乡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特困户救助资金保障力度,提高优抚救助对象的补助水平。建立完善物价上涨与城乡低保对象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扶助,激励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加快构建城乡统筹的养老服务体系。
四是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大保障性住房投入力度,支持以廉租房、公租房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困难家庭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办法,扩大困难家庭的受益范围,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五)坚持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继续大力支持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支持科教和人才事业发展。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现全市公办初中学校标准化,启动全市小学建设标准化,缩小校际差距和城乡差距。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建立政府、社会举办者投入和家庭合理负担的机制,改善办学条件。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统筹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支持市属职业教育园区做大做强。继续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研机构和科普基地建设,支持开展多层次科普活动,提高市民科学素质。切实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支持以“黄鹤英才计划”、“3551人才计划”为主的人才引进集聚工程实施。
二是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实施城市社区文化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推进辛亥革命博物馆竣工开放。完善财税扶持政策,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和奖励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三是推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坚持投入与改革并重,支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负担。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促进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远城区公共卫生服务和区级医疗卫生服务提档升级。继续支持中部医疗服务中心建设,创建更多的一流医疗品牌。加强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保障能力。
四是支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继续支持城市重点功能区建设,加快推进旧城改造,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推进二环线、武汉大道、江北快速路、鹦鹉洲长江大桥等城市环线、城市快速路、过江桥隧和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完善城市微循环路和过街通道等交通设施,提高城市交通畅通能力。加快推进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汉阳六湖连通工程等水环境治理工程,支持城市污水治理、垃圾处理和其他市政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十万株大树添绿荫”工程,打造“绿色江城”。大力支持开展“改善环境年”活动,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切实改善城市面貌。
(六)坚持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创新理财观念,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完善预算编制体系,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积极稳妥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加强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全面推进行政单位工资财政全额发放。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优化政府采购流程,严格政府采购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标准,提高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率。建立招标竞争和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行为。完善资产管理动态系统,实行资产全程监控,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
三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强化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和跟踪问效。积极运用绩效评价成果,将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预算安排有机结合,逐步建立绩效预算制度。
四是加强财政监督。加强财税政策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管,重点开展对扩大内需、强农惠农、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金的检查。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增强财政透明度。积极促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严格会计法规制度执法检查,规范财经秩序。加强对投融资平台的监管,促进投融资活动规范有效运行。
各位代表,完成2011年财政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克难攻坚,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