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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关于2009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10-09-27 15:11  

市财政局局长张福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第十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200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09年市本级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09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和市本级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09年市本级决算情况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支持与监督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全面实施国家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市第十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财政决算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09年全市财政决算经过逐级编报汇总,已如期完成。

2009年全市财政收入决算数为100503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3.5%,比上年增长27%(剔除按规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成本全额纳入预算不可比因素,同口径增长13.9%,下同)。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决算数53553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6.5%,增长42.1%;一般预算收入决算数31607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增长14%;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2194635万元,完成预算的115.9%,增长120.4%(同口径增长15.9%)。全市财政支出决算数7119139万元,完成预算的98.2%,增长48.5%(同口径增长19.3%)。全年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并有结余。

(一)市本级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决算数为36411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6%,增长51.5%(同口径增长8.2%),与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相同,其中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7.8%。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27848万元,完成预算的98.2%,增长9%,主要是受企业所得税和城建税减收的影响,其中:税收收入1317855万元,完成预算的96.6%,增长9.3%;非税收入4099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3.3%,增长8%。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133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9.1%,增长134.1%(同口径增长6.9%)。

1.一般预算收入分项目情况如下:

(1)增值税2532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

(2)营业税4033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5.8%。

(3)企业所得税194707万元,完成预算的69%。主要原因是钢铁、证券、房地产等行业利润大幅减少,影响企业所得税减收较多。

(4)个人所得税592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4.4%。

(5)城市维护建设税151433万元,完成预算的83.8%,主要是个别重点税源企业入库城建税下降。

(6)耕地占用税29787万元,完成预算的184%,主要是国家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增加及清收欠税力度加大。

(7)契税55514万元,完成预算的93.8%。

(8)其他税收170540万元,完成预算的125%。

(9)非税收入4099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3.3%。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70920万元,完成预算的113.3%;排污费收入5260万元,完成预算的91.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257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6.7%;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36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3.2%;其他非税收入54385万元,完成预算的88.2%。

2.基金预算收入分项目情况如下:

(1)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18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5%。

(2)地方教育基金收入54155万元,完成预算的135.4%。

(3)新菜地开发基金收入13147万元,完成预算的129.5%。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7554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8.5%。

(5)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3339万元,完成预算的94.9%。

(6)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3314万元,完成预算的133.1%。

(7)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8699万元,完成预算的93.5%。

(8)价格调节基金收入362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6.7%。

(9)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他基金收入17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8.1%。

2009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641161万元,比年初预算超收127368万元,已作为收入来源编入2010年预算。

(二)市本级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市本级财政支出决算数为4492683万元,完成预算的97.2%,比上年增长65%,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增加35884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省财政厅的规定,将省拨付我市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资金335092万元,原由省级列支改为市级支出,相应调增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农林水事务、采掘电力信息等12类科目支出数;二是对省级财政原预拨我市的交通专项资金23140万元,按年终下达指标列报支出;三是省财政厅将原转贷我市的国债资金1478万元调整为补助收入,按规定列报支出;四是对上级部门拨付开发区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48万元及以实物方式安排的疫苗药品89万元,共计637万元,按规定增列支出;五是年终清理对账,按规定调减城乡社区事务基金支出和医疗卫生支出科目,相应调增财政专户和社保基金支出1507万元。

上述调整后,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2765372万元,完成预算的97.4%,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增加360193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727311万元,完成预算的97%,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减少1353万元。同时,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决算编审口径,对有关支出项目进行了科目间调整。

1.一般预算支出分项目增减变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028万元,完成预算的98.5%,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减少5099万元。主要是按照决算编审要求将原在本科目列支的5556万元调整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科目;按省财政厅规定增列支出457万元。

(2)国防支出4037万元,完成预算的94.7%,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增加4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95585万元,完成预算的98%,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减少1700万元,主要是将预算单位原在本科目中核算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医疗卫生经费调整到对应科目。

(4)教育支出148732万元,完成预算的99.5%,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增加1512万元,其中按省财政厅规定增列支出1050万元,省拨开发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净调增本科目支出462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76055万元,完成预算的96.2%,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增加1700万元,主要是按省财政厅规定增列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5858万元,完成预算的95%,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增加800万元,其中按省财政厅规定增列支出776万元,从其它支出等科目转入调增本科目24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1016万元,完成预算的98.7%,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增加231236万元,主要是按省财政厅规定增列支出228722万元,从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科目转入调增本科目2514万元。

(8)医疗卫生支出156322万元,完成预算的97.3%,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增加17234万元,主要是按省财政厅规定增列支出16918万元。同时从公共安全科目转入等净调增本科目316万元。

(9)环境保护支出38788万元,完成预算的97.1%,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增加9749万元,主要是按省财政厅规定增列支出。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72392万元,完成预算的97.1%,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增加6558万元,主要是从一般公共服务和其他支出科目转入调增本科目6512万元,按省财政厅规定增列支出46万元。

(11)农林水事务支出1852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增加42567万元,其中:按省财政厅规定增列支出40827万元;将部分国债转贷资金调整为无偿补助方式,增列支出1478万元;对省以实物方式安排的疫苗药品、省对开发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增列支出262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60424万元,完成预算的93.9%,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增加23569万元,主要是省级财政原预拨我市的交通专项资金23140万元,按年终下达指标列报支出;按省财政厅规定增列支出429万元。

(13)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29031万元,完成预算的97.8%,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增加14680万元,主要是按省财政厅规定增列支出。

(14)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72306万元,完成预算的99%,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增加19735万元,主要是按省财政厅规定增列支出。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0943万元,完成预算的99.6%,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增加170万元,主要是按决算编审要求,将拨付给银行的代征非税收入手续费从其他支出科目中调整转入。

(16)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136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增加538万元,主要是从其他支出科目转入。

(17)其他支出71955万元,完成预算的78.3%,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减少3060万元,主要是决算整理期间武汉经济开发区按决算编审口径要求,将原在本科目核算的部分支出按实际用途转列到城乡社区事务、金融监管、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科目,相应减少本科目支出数。

在法定支出方面,农业、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法定支出年初预算按增长8%安排,实际执行中,市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实际增长7.8%,预算安排达到了法定增长要求。2009年,农业支出22989万元,增长18.7%;科学支出15533万元,增长10.5%;教育支出98540万元,增长11.8%;文化事业费支出27155万元,增长12.4%;卫生事业费支出67107万元,增长17.8%。

2009年市本级预备费年初预算为29060万元,其中市直20000万元,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4500万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4160万元,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400万元。预算执行中实际动用24579万元,决算中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主要用于:食品安全与疫病防治等民生保障支出5116万元,宣传教育等补助支出4756万元、城市建设和拆迁等支出7414万元,维护稳定等公共安全专项支出2150万元,库区移民等专项补助支出979万元,困难企业改革脱困支出2306万元,军山等区域托管支出1858万元。结余4481万元已安排用于2010年政府十件惠民实事项目,并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2.基金预算支出分项目增减变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减少1万元。

(2)教育支出199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增加48万元,主要是从医疗卫生支出科目转入。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18万元,完成预算的93.5%。

(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19636万元,完成预算的97.5%,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减少1400万元,主要是年终清理对账调减了应在城建专户列支的项目支出。

(6)农林水事务支出15077万元,完成预算的89.7%。

(7)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280万元,完成预算的72.7%。

(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14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9)其他支出42228万元,完成预算的81.8%。

(三)市本级决算平衡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和有关政策办理市与省的财政结算后,市本级决算平衡情况是:

1.总收入6645270万元,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的预计数增加 629469万元,其中:(1)当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3641161万元;(2)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481580万元,减少11032万元;(3)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40229万元,减少27575万元;(4)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1561万元,增加11561万元;(5)中央、省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377953万元,增加59484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44502万元(主要是省拨付我市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资金,原由省级列支改为市级支出,相应增加省对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政策性转移支付增加6056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增加20479万元,激励性转移支付增加735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工商两费停征、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1953万元;(6)下级上解收入102413万元,增加22627万元。主要是新增60 户企业下划体制上解和农村信用联社营业税专项上解等;(7)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00000万元;(8)调入资金39040万元,增加39040万元,主要是按审计部门意见,将部分财政专户结余资金作调入资金处理,纳入预算管理;(9)上年一般预算结转368415万元;(10)法定支出专项结转8569万元;(11)上年按规定专项结余73990万元;(12)上年净结余100359万元。

2.总支出6332370万元,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的预计数增加571550万元,其中:(1)当年市本级财政支出4492683万元,增加358840万元;(2)体制上解中央支出283489万元;(3)出口退税等专项上解支出11799万元,增加 1799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年终收入调整专项结算上解增加1808万元,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调减9万元;(4)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对区返还63607万元,减少172万元;(5)所得税基数对区返还87988万元;(6)补助下级支出731100万元,增加28044万元;(7)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113000万元;(8)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548704万元,增加183039万元,主要是省财政厅年终结算对我市专项转移支付增加。

3.2009年市对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311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6009万元,增长17%,主要项目是:(1)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13310万元;(2)激励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264万元;(3)省级增量返还、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农村公益事业“以钱养事”、新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0582万元;(4)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5788万元;(5)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8946万元;(6)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收入6611万元;(7)结算补助收入66135万元;(8)调整收入任务及企业划转补助收入23743万元;(9)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980万元;(10)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等补助收入937万元;(11)公共安全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523万元;(12)教育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6281万元。

4.以上收支相抵,年终累计结余312900万元,其中:按规定专项结余194505万元,净结余118395万元,比年初向市人大报告数增加57919万元,主要是省财政厅对我市重点项目补助资金增加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收返还增加等。

二、2009年全市财政运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首次跨上千亿元台阶。2009年全市GDP完成4620.2亿元,增长13.7%;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5000亿元大关,达到5032.2亿元,增长10.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656.1亿元,增长18.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3001.1亿元,增长33.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164.1亿元,增长17%。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全市财税部门严格依法强化收入征管,及时做好收入跟踪分析,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促进财政收入及时入库。2009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005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16.1亿元,增长14%。

(二)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力促经济回升向好。争取中央扩大内需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9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带动配套资金和社会投资,拉动经济增长;落实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实行全面全额抵扣,下调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全年减税37亿元;为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积极落实扶持高科技及新型产业发展、支持国企改制、下岗再就业等税收减免政策,全年共减免退税67.4亿元;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采取社会保险费“缓、降、补”等措施,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商“两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4.32亿元。积极筹措安排资金19.5亿元,推进神龙二厂、80万吨乙烯等重点项目及其配套建设,支持东风公司扩大产销能力、36项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促进工业激光及成套设备、节能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项目产业化、创业基地和创业社区建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从严控制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加大民生投入,确保人民群众得实惠。2009年,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5亿元,增长14%,占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比重为13.4%,比上年同期下降2.3个百分点;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社保等方面的支出202.5亿元,增长43.7%,占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比重为40.2%,比上年同期上升2.9个百分点;投入“三农”资金40.03亿元,增长24.3%,支持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减负惠农政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拨付资金5.22亿元,用于订购廉租住房,对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400元的2.71万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金补贴,实现应保尽保。与此同时,全年压减市直行政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筹措资金9044万元,用于对口支援四川汉源灾后重建;压缩全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和水电油费等四项经费6950万元。

(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稳步推进。部门预算中项目经费编报按经常性、政策性、一次性和其他四类进行细化,项目经费编制逐步规范,上报市人代会审议的部门预算单位扩大到60家。财政国库动态监控体系基本建立,公务卡制度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中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电子监察平台建立,全市政府采购金额43.7亿元,增长8.8%。“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共查出违规金额4433.82万元,并按规定督促落实整改。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财政专项资金360项,金额40.8亿元,公开部门预算283家,金额38.4亿元。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工作不断推进,对40家市直部门预算单位行政运行支出和55个农业、科技、文教卫等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积极运用评价结果,为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提供参考依据;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51个,核减不合规资金2.13亿元,平均审减率为13.3%。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预算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如,项目预算编制还需要进一步细化、部分专项预算支出进度偏慢、财政管理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审计情况也表明,2009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还存在部分税收未按规定及时征收入库、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等问题。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按照市人大有关要求和审计意见,认真进行整改。目前,部分欠税和存放在财政专户中的预算收入已经清缴入库,其他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之中。市财政局和有关部门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化项目预算编制管理。细化各类项目预算内容,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资金结转和结余以及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快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

二是进一步硬化预算执行管理。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既保证重点支出需要,又厉行节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对预算单位存在的预算执行不力等问题,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及时督促改进。

三是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和基层建设。逐步完善部门基础信息库,健全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加强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建设,建立重大项目支出事前评审机制;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充分发挥基层财政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切实保障各项涉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是进一步严格财政监督管理。加大财政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预算执行情况和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坚决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机制;继续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建立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切实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圆满完成今年财政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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