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汉市财政局公众网!

微信公众号

无障碍服务

智能问答

关于2019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关于2019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0-09-27 15:02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文件

 

武汉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0年9月15日在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武汉市财政局局长  项  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市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决算情况

2019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市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汇总市本级和各区决算,2019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4.1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4%,比2018年增长2.3%,同口径增长1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8.1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3%,比2018年增长16%。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744.3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4%,比2018年下降8%;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118.6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比2018年增长1.8%。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6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2%,比2018年增长14.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1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比2018年下降19.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48.11亿元,为预算的104%,同比增长15.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17.31亿元,为预算的100.8%,同比增长9.8%。

根据《预算法》规定,以下重点报告2019年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2294.16亿元,其中:(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8.8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6.9%;(2)中央、省返还性及补助性收入583.24亿元;(3)下级上解收入493.05亿元;(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49.95亿元;(5)按规定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资金187.57亿元;(6)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9.65亿元;(7)上年结转收入71.83亿元。

  从收入决算看,在经济增长放缓、落实国家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等情况下,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3%。其中,税收收入372.5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7.9%,增长8.5%;非税收入106.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3.5%,增长3.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2294.16亿元,其中:(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3.2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6%;(2)上解中央、省支出351.78亿元;(3)对区返还性和补助性支出390.01亿元;(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99.75亿元;(5)债务还本支出189.25亿元;(6)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0.97亿元;(7)结转下年支出59.12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情况:(1)城乡社区支出177.2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2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7%;(3)科学技术支出133.3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7%;(4)教育支出71.4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9%;(5)交通运输支出58.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5%;(6)节能环保支出58.2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1%;(7)卫生健康支出45.8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6%;(8)农林水支出18.6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9)住房保障支出16.3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3%。  

    与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相比,以上收支总量均增加85.05亿元。收入总量增加,主要是决算办理期间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等增加51.5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4.33亿元(系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税务部门整合,重新划分调增武汉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入资金增加9.2亿元。支出总量增加,主要是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30亿元、对区转移支付支出等增加28.27亿元、年终结转增加27.26亿元以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0.56亿元等。

    2019年市对区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总额390.01亿元,增长19.5%。其中:税收返还69.53亿元(定额返还数);一般性转移支付238.47亿元,增长57.5%;专项转移支付82.01亿元,下降22.3%。

  截至2019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23.7亿元,其中156.4亿元已经市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纳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市本级预算周转金余额0.44亿元,与2018年相比没有变化。

    市本级预备费预算安排7.9亿元,当年未支出,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833.24亿元,其中:(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51.7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2%;(2)中央、省转移支付收入9.03亿元;(3)下级上解收入9.98亿元;(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30亿元;(5)调入资金0.46亿元;(6)上年结转收入32.03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1833.24亿元,其中:(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27.4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5.9%;(2)对区转移支付支出331.45亿元;(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00.85亿元;(4)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32.65亿元;(5)结转下年支出40.85亿元。

  与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相比,以上收支总量均增加0.57亿元。收入总量增加,主要是决算办理期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调入资金增加。支出总量增加,主要是调出资金增加10.29亿元,对区转移性支出及年终结转减少9.73亿元等。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9.03亿元,其中:当年收入8.2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75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9.03亿元,其中:当年支出6亿元,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93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要支出情况:(1)拨付4.28亿元,主要是充实市属国有企业资本金,支持工业控股、金控集团优化结构,增强发展后劲;(2)拨付1.72亿元,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原武锅集团、商贸控股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给予补贴,化解企业改制遗留问题。 

    与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相比,收支总量无变化。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78.07亿元,为预算的102.8%,其中:保险费收入667.5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18.47亿元,利息收入4.39亿元,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7.69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80.22亿元,为预算的100.4%,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803.74亿元,其他支出76.48亿元。

  与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相比,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28.54亿元,主要是保险费和财政补贴收入增加。支出减少1.98亿元,主要是受医保基金结算因素影响。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当年结余97.85亿元,历年滚存结余450.72亿元(不含失业保险基金提取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16.07亿元)。总体来看,我市全面贯彻落实降低社保缴费各项政策,强化扩面征缴,严格收支管理,实施基金保值增值,养老保险可支付月数增加,社保基金可持续能力有所增强。

    (五)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汇总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1.14亿元,比2018年下降12.6%,主要是各部门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具体分项目看:因公出国(境)费0.23亿元,增长2.4%,系举办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出国经费增加;公务接待费0.05亿元,下降3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6亿元,下降1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23亿元,下降13.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3亿元,下降13.7%。

    (六)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省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3447.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15.3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932.1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562.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70.9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91.39亿元。

    2019年省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79.9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49.95亿元,专项债券630亿元。具体支出情况:(1)用于置换2019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246.07亿元;(2)用于土地储备项目支出191.13亿元;(3)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248.34亿元;(4)用于政府收费公路项目支出27.38亿元;(5)用于轨道交通建设、公立医院等项目支出163.15亿元;(6)用于生态保护、军运会环境提升等项目支出103.88亿元。

    2019年全市按期归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252.99亿元,全市支付利息及手续费97.06亿元。市本级归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189.25亿元,市本级支付利息及手续费75.13亿元。

    截至2019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376.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444.8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931.87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526.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35.4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491.39亿元。全市和市本级债务余额均控制在省下达限额以内。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草案数及其对比情况,详见《武汉市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决算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之前,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对2019年决算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部分市直部门决算进行了预审,市审计部门对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有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立行立改,务求实效,建立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市财政部门按照市政府要求,多措并举、举一反三,着力推进审计整改落实。目前,审计查出的19类问题,其中确认股权投资等11类问题已整改完毕,其他问题正按整改进度要求全力推进落实。

    二、2019年预算执行效果及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

    2019年,全市财税部门坚决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和批准的预算,全面落实各项财税政策,着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积极深化财税改革,努力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有力促进了经济平稳增长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坚持预算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

    按照中央减税降费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责任,优化征管服务,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全市新增减税降费428亿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面清理收回低效无效资金,累计压减和收回存量资金47.2亿元,统筹用于保障民生及重点项目。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教育卫生、科技、城建5类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组织500个项目和37个专项资金开展绩效目标规范性评审,对38个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98亿元,推进评价结果同预算编制相结合。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重点平台、重点项目风险监控,完善“旬分析、月调度、季结账”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事件。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市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升级工作,认真办理134件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改进财政财务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二)坚持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稳增长调结构

    统筹运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做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2019年全市产业基金总规模646亿元,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打好工业项目、工业技改、工业“小进规”攻坚战,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8户。用足用好传统产业技改等补贴政策,支持装备制造等产业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对21个智能化技改示范项目给予奖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奖补等政策,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对新认定的922户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举办科技成果对接活动220场,兑现人才落户安居保障等10项扶持政策,促进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运用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引入金融总部机构,落实软件和信息技术、创意设计等8个重点领域领军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发展。将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规模扩大到5亿元,充分运用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做大做强。

    (三)坚持统筹财力办赛事建城市,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按照“政府主导、各方支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办赛模式,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精打细算,注重各类资金和现有资源统筹整合,支持军运会成功举办。完善轨道交通、公交成本规制与补贴机制,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地铁2号线南延线、蔡甸线、8号线三期开通试运营,地铁运营总里程达339公里;加快完善综合交通体系,支持天河机场第一跑道大修、T1航站楼改造完成,杨泗港长江大桥建成通车,形成“十桥两隧过江”新格局。聚焦支持“五边五化”,整治提升示范片区20个、重点道路221条、老旧建筑3.4万栋;支持“三湖三河”水环境治理和机场河等黑臭水体整治,推进“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分类,城乡污水治理、垃圾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植树造林2.8万亩、城区植大树1.7万株,建设各类公园45个,新增绿道303公里。

    (四)坚持惠民生强保障,增强市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企业养老金、城乡低保、社会救助、计生特扶等保障标准,居民养老金、城乡低保水平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社会保险净增参保102.7万人次,城乡低保综合提标9.3%。支持实施棚户区改造3.5万户,建成保障房2.7万套,落实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41.5万平方米,完成53个老旧小区改造和300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建成智慧平安小区500个,实现老旧小区“红色物业”全覆盖。提升医疗卫生保障标准,支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在公共场所配置除颤仪170台、建设母婴设施450处,免费开展适龄妇女无创产前基因检测诊断、“两癌”筛查。支持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新改扩建36所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和25所公办中小学,新增入园入学学位3.5万个;落实文化惠民政策,新建改造社区足球场地263块,开展文化惠民活动3100场次。全面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等精准扶贫政策,将2.5万名贫困人口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和危房改造,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健康扶贫保障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决算管理的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依法强化财政预决算管理,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一)实施更加积极有为财政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进一步落实落细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将全市纾困贴息贷款额度由600亿元扩容至1000亿元,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快推广应用“4321”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推进纾困资金落地,优化融资环境。整合现有政府引导基金和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壮大武汉基金规模,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线上经济、数字经济、十大高端产业等领域,加快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对接中央政策和重大项目规划布局,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支持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重大工程“两新一重”项目和公共卫生、老旧小区改造等补短板项目实施,充分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

    (二)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兜牢兜实民生底线

    坚持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长期坚持的方针,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今年全市一般性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再压减不低于20%,年初安排的市直部门因公出国(境)费一律收回,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用房维修费压减不低于50%。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除疫情防控、应急救灾事项外,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加快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对结余资金、沉淀资金的收回力度,完善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先保障就业、扶贫、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城乡低保等民生重点支出,提升托底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加快完善财政运行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将各项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到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加快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科学编制公共财政“十四五”发展专项规划,进一步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支出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市与区在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方面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促进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持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健全基本支出标准体系,积极构建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加强部门项目库建设和项目评审,促进项目预算与支出政策的衔接配合,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坚持绩效导向原则,将政府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挂钩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使宝贵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四)切实加强财政监管,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全力落实中央一揽子支持政策,加快推进直达资金管理工作,建立全覆盖、全链条监控机制,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精准到位,直接惠企利民。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和市人大有关要求,进一步改进预决算编报,自觉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要求,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相关专项报告工作,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与预决算审查监督衔接机制。完善市直预决算公开平台,拓展预决算公开范围和内容,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切实落实审计整改要求,规范预算执行,加强源头治理,着力构建财政财务监管长效机制,防止“屡审屡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债券资金“借、用、还”等关键环节的动态跟踪监控,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加强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监测,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风险事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当前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的姿态,砥砺奋进,攻坚克难,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我市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相关链接:
 已阅 267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