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市直部门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安排情况
武汉市市直部门单位(包括市直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26591.7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减少5.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183.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020.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5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70.46万元);公务接待费3387.27万元。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武汉市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市财政局将继续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确保市直部门单位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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