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2013年9月25日在武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武汉市财政局局长 周学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201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2年市本级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2012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和市本级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12年市本级决算情况
2012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各项决议,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财税等部门努力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优先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预算任务。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深入预算部门调研核查了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情况。市审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下面,根据《预算法》的要求,重点报告2012年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市本级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来源总计966.47亿元,分项目情况是:(1)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5.38亿元;(2)中央、省返还性收入70.43亿元;(3)中央、省转移支付收入211.42亿元;(4)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7.77亿元;(5)下级上解收入87.07亿元;(6)调入资金27.33亿元;(7)上年项目结转资金106.82亿元;(8)上年净结余20.24亿元。
与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比较,收入来源总计增加57.17亿元,一是省结算净增加我市转移支付收入和返还性收入22.15亿元;二是调入资金增加27.33亿元,主要是相关单位归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三是经与区对账,下级上解收入增加7.69亿元。
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项目总计818.22亿元,分项目情况是:(1)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46.29亿元;(2)上解中央、省支出192.33亿元;(3)对区返还性支出16.23亿元;(4)补助下级支出141.25亿元;(5)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3.42亿元;(6)债券还本支出18.7亿元。
与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比较,支出项目总计增加28.85亿元,一是按省结算通知增加上解支出9.38亿元;二是在决算清理中增加本级支出1.04亿元;三是债券还本支出增加18.7亿元;四是对区返还性支出和补助性支出减少0.27亿元。
以上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结余148.25亿元,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的结转项目135.68亿元,净结余12.57亿元(其中市直净结余8.95亿元)。
1.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数为425.38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比2011年增长19.6%,与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一致。其中:
税收收入342.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增长19.4%。分项目情况如下:
(1)增值税49.08亿元,完成预算的91.8%。
(2)营业税126.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
(3)企业所得税7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1%。
(4)个人所得税15.29亿元,完成预算的146.3%。
(5)城市维护建设税30.14亿元,完成预算的95.6%。
(6)房产税9.24亿元,完成预算的113.7%。
(7)印花税6.2亿元,完成预算的95.8%。
(8)土地增值税9.43亿元,完成预算的139.8%。
(9)耕地占用税7.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9.3%。
(10)契税11.68亿元,完成预算的87.2%。掉预算较多主要是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交易契税减少。
(11)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其他各项税收7.21亿元,完成预算的123.1%。
非税收入83.22亿元,完成预算的113.8%,增长20.5%。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62亿元,完成预算的8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93亿元,完成预算的195.1%,主要是东湖风景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8.3亿元,完成预算的119.7%;罚没收入8.22亿元,完成预算的119.3%;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收入13.88亿元,完成预算的121.4%;其他收入1.28亿元。
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比预算超收22.81亿元,除相应增加对省上交、补足当年法定支出增长和专项收入列收列支外,其余部分已结转至2013年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2.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46.29亿元,完成预算的98.1%,比2011年增长17.2%,比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净增加1.04亿元,主要是按照省财政厅有关通知要求,将省用于归还我市二级公路债务本息补助资金0.77亿元、省拨付我市专项物资等0.27亿元列作市级支出。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分项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15亿元,完成预算的97.4%,增长8.3%。
(2)公共安全及国防支出27.5亿元,完成预算的97.9%,增长10%。
(3)教育支出28.48亿元,完成预算的99.8%,增长47.4%。主要是进一步提高了教育支出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4)科学技术支出13.97亿元,完成预算的98.9%,增长27.6%。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02亿元,完成预算的97.7%,增长28.9%。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71亿元,完成预算的99.8%,增长5.3%。增幅不高主要是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改由区级列支,同口径比较增长17.7%。
(7)医疗卫生支出27.04亿元,完成预算的99.8%,下降11.8%。主要是2011年中央财政一次性拨付我市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保补助6.16亿元,以及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医疗体系建设,形成较高支出基数,同口径比较增长18.8%。
(8)节能环保支出12.2亿元,完成预算的97.2%,增长26.9 %。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3.6亿元,完成预算的98.3%,增长16.5%。
(10)农林水事务支出24.32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增长21.9%。
(11)交通运输支出31.63亿元,完成预算的99.5%,增长13%。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1.91亿元,完成预算的97.1%,增长50.5%。主要是武汉经济开发区、东湖开发区加大了对汽车等重点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1.37亿元,完成预算的97.4%,增长18.6%。
(14)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4.76亿元,完成预算的98.5%,增长44.7%。主要是加大了对金融发展和企业上市的支持力度。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4.49亿元,完成预算的99.2%,增长46%。主要是拨付了城市规划和“两型社会”展馆的建设运行费用。
(16)住房保障支出19.5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2.8%。
(17)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67亿元,完成预算的98.3%,增长19%。
(18)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9)国债还本付息支出等其他支出2.68亿元,完成预算的53.2%,增长11.5%。
在法定支出方面,农业、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法定支出年初预算按增长10.5%安排,实际执行中,市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为16.8%,对年初预算安排不足的部分,增补6.4个百分点达到16.9%,按规定已从2012年超收收入中安排并结转到2013年使用,预算安排达到法定增长要求。
2012年,市本级预备费预算6亿元,其中,市直安排3亿元,武汉经济开发区安排2.05亿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安排0.9亿元,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安排500万元。实际支出5.9亿元。其中用于落实惠民政策、为民办实事等民生保障支出2.43亿元,公共安全及维护稳定支出0.5亿元,城市综合治理支出1.64亿元,支持自主创新、对口援建和宣传文化发展等支出1.33亿元,已按规定分别列入到相关支出科目的决算数中。
经汇总,2012年市直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32亿元,为预算控制数的9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39亿元,为预算控制数的81.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1亿元,为预算控制数的102.2%;公务接待费0.52亿元,为预算控制数的87.6%。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来源总计467.95亿元,其中,(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6.71亿元,完成预算的86.4%,比2011年增长0.3%,与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一致;(2)上级补助收入8.66亿元,比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增加0.23亿元,系省结算增加;(3)上年结转收入62.58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总计408.93亿元。其中,(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1.75亿元,完成预算的83.4%,比2011年增长3.3%,比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增加213万元,系按省通知增列市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补助经费;(2)中央、省转移支出16.27亿元,比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增加1.05亿元,主要是决算期间,省和市增加对区社保、文体方面转移支付;(3)调出资金0.91亿元,系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归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以上收支相抵,年终结转59.02亿元。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62亿元,完成预算的82%,比2011年增长0.5%,其中:利润、红利、股息收入6.09亿元;国有产(股)权转让收入等10.5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4亿元,完成预算的83.4%,比2011年增长22.1%,其中:资本性支出16.46亿元,费用性支出1.81亿元,其他支出0.13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78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是平衡的。上述收支数包含在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科目中,与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没有变化。
(四)市对区转移支付情况
2012年市对区转移支付157.52亿元,比2011年增加35.34亿元,增长28.9%。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教育支出12.23亿元,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12.59亿元,抚恤救济、社会保障支出27.35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0.05亿元,支农支出18.17亿元,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4.31亿元,文体传媒、科学支出1.13亿元,节能环保支出2.12亿元,城市建设支出14.33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97亿元,支持经济发展支出4.83亿元,国土资源气象支出1.05亿元,工资性和体制性补助等支出46.39亿元。
二、2012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2年,全市财政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财政政策,严格组织预算执行,努力服务经济发展,积极保障民生支出,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好政策、资金保障。
(一)落实稳增长的财税政策,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拨付资金65.99亿元,推进工业倍增计划提速,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发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财税政策优势,鼓励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支持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拨付资金12.49亿元,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支持商贸、物流、航空企业发展和重大会展活动举办,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拨付资金38.08亿元,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加大农业科技扶持力度,支持“菜篮子”工程和现代都市农业产业项目建设。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强民生保障能力
2012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用于教育、文化、卫生、社保、环保等民生方面的支出556亿元,比2011年增长17.5%,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为62.8%,比2011年同期上升0.9个百分点。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支持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化解市属高校债务,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支持中部医疗服务中心和智慧医疗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支持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水平;支持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发放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贴。同时,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控制。
(三)深化财税改革和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开局顺利,运行良好。公共财政预算编制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将全部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工作,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健全。市级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对53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91个财政投资项目开展投资评审,审减资金支出2.04亿元,审减率为9%。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进一步加强,市级国库拒付违规支出达6亿元。组织开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会计信息质量的专项检查,以及对教育、强农惠农、社会保障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严肃进行处理。继续深化“小金库”、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等专项治理。纳入政府采购监管的资金规模达到47.56亿元,节约资金6.97亿元。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了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和68家市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开了2012年市级财政预算、55项市级专项资金和68家单位部门预算。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的工作措施
总的看,2012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但预算执行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如部分税收和基金预算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组织入库,公共财政支出结转数额较大;有的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控制数,部门预算约束力有待加强;部分财政专项资金超范围使用,有的财政专项资金在项目安排、项目管理、项目绩效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人大有关要求和审计意见,认真进行整改。目前,部分企业欠税和未入库的基金预算收入已经缴入国库,市政府在布置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编制工作时已提出细化预算编制、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统筹管理的明确要求。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增收节支,确保收支平衡
依法加强各项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规范征管秩序,将实现的收入及时组织入库;加大财源建设协调力度,启动财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堵塞收入流失漏洞;贯彻厉行节约原则,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办公用房修缮、会议、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支出,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特别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编制、使用管理,大力压缩公务用车数量,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支出动态监控,完善有关制度和实施细则,规范预算单位支付行为,有效推动厉行节约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绩效
继续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逐步实现全口径预算编制,探索各类预算之间的有机衔接,自觉接受人大对全口径预算的监督。认真做好对下级转移支付的提前告知工作,健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机制,下大力气控制、压缩结转资金规模。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优先选择重大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较强的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管理试点,不断扩大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资金比重,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继续做好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预防债务风险。
(三)统筹财政资金,聚集支持重点领域发展
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对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归并、整合,建立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类专项资金格局。合理调整存量、科学安排增量,集中财力办大事。在专项资金分配方式上大力引入竞争机制,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库和评审专家库建设,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督促有专项资金预算分配权的各部门对专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并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报告制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围绕科学发展主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坚持依法理财,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作出新的贡献!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8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