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在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周学云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提请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2093.68亿元,为预算的103.1%,比上年增长16.6%。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397.74亿元,为预算的102.5%,增长17%,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28.58亿元,为预算的108.9%,增长23.1%;政府性基金收入569.16亿元,为预算的94.4%,增长9.2%。全市财政支出预计1444.83亿元,为预算的94.3%,增长13%,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874.78亿元,为预算的99%,增长14.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570.05亿元,为预算的88%,增长11.1%。
(二)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2012年国务院决定继续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湖北省安排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额度17.77亿元。2012年9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根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2012年全市财政支出预算较年初预算增加17.77亿元,其中:市级增加14.35亿元,区级增加3.42亿元,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地方水利建设、文化繁荣发展和社会福利等重点民生项目。
(三)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25.38亿元,为预算的105.7%,增长19.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42.16亿元,为预算的103.9%,增长19.4%;非税收入完成83.22亿元,为预算的113.8%,增长20.5%。分项目情况是:
(1)增值税49.08亿元,为预算的91.8%,增长6.3%。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受钢铁、石化等行业入库增值税下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等因素的影响。
(2)营业税126.1亿元,为预算的105.3%,增长28.1%。
(3)企业所得税70.1亿元,为预算的105.1%,增长20.2%。
(4)个人所得税15.29亿元,为预算的146.3%,下降4.4%。下降主要是国家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翘尾因素的影响。
(5)城建税30.14亿元,为预算的95.6%,增长11.2%。
(6)契税11.68亿元,为预算的87.2%,下降0.6%。主要是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交易契税减少。
(7)耕地占用税7.68亿元,为预算的109.3%,增长60.4%。主要是东湖开发区花山新城、未来科技城等园区建设用地增加,耕地占用税增加3.08亿元。
(8)房产税9.24亿元,为预算的113.7%,增长28.3%。
(9)印花税6.2亿元,为预算的95.8%,增长9.9%。
(10)城镇土地使用税5.15亿元,为预算的121.8%,增长39.1%。主要是土地等级调整。
(11)土地增值税9.43亿元,为预算的139.8%,增长54.6%。主要是税务部门引入中介机构评估,加强项目清算管理增收。
(12)车船税2.05亿元,为预算的126.5%,增长43.9%。主要是购车量增加,实行联网征收,征管效率提高。
(1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62亿元,为预算的82%,增长0.5%。
(1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92亿元,为预算的195.1%,增长56.2%。主要是东湖风景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加。
(1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8.3亿元,为预算的119.7%,增长29.6%。
(16)罚没收入8.21亿元,为预算的119.3%,增长14%。
(17)教育费附加、排污费和城市水资源费等专项收入13.88亿元,为预算的121.4%,增长41.3%。
(18)其他收入1.28亿元,下降54.6%。
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过预算22.81亿元。对公共财政预算超收收入,除补足当年法定增长支出安排不足的部分和专项收入列收列支外,其余部分结转下年预算安排。
2.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445.24亿元,为预算的98%,增长17%。分项目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12亿元,为预算的97.3%,增长8.2%。
(2)公共安全及国防支出27.49亿元,为预算的97.9%,增长10.1%。
(3)教育支出28.54亿元,为预算的99.9%,增长47.7%。主要是进一步提高了教育支出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4)科学技术支出13.97亿元,为预算的98.9%,增长27.6%。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99亿元,为预算的97.4%,增长28.5%。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4.71亿元,为预算的99.8%,增长5.3%。增幅不高主要是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改由区级列支,同口径比较增长17.7%。
(7)医疗卫生支出27.01亿元,为预算的99.7%,下降11.9%。主要是上年中央财政一次性拨付我市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保补助6.16亿元,以及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医疗体系建设,形成较高支出基数,同口径比较增长18.8%。
(8)节能环保支出12.2亿元,为预算的97.2%,增长26.9%。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3.6亿元,为预算的98.3%,增长16.5%。
(10)农林水事务支出24.34亿元,为预算的99.7%,增长22%。
(11)交通运输支出30.86亿元,为预算的99.5%,增长10.2%。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1.91亿元,为预算的97.1%,增长50.5%。主要是武汉经济开发区、东湖开发区加大对汽车等重点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力度。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1.36亿元,为预算的97.3%,增长18.5%。
(14)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4.76亿元,为预算的98.5%,增长44.7%。主要是加大对金融发展和企业上市融资的支持力度。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4.48亿元,为预算的99.2%,增长46%。主要是拨付了城市规划和“两型社会”展馆的建设运行费用。
(16)住房保障支出19.58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8%。主要是上级下达的保障房建设任务比上年略有减少。
(17)粮油物资等事务支出1.66亿元,为预算的98.2%,增长18.8%。
(18)其他支出(人防易地建设费、对口援建等)2.66亿元,为预算的50.6%,增长11.1%。
2012年市直预算安排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10.4%,农林水、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法定支出安排增长10.5%。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市直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达到16.8%,高于年初安排的增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法定支出增长不足的部分,增补6.4个百分点达到16.9%,经测算需增加安排1.29亿元,按规定从2012年超收收入中安排,专项结转到2013年使用。
3.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5.38亿元,加上上级返还性和转移支付收入259.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7.7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79.3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06.82亿元、上年净结余20.25亿元,总收入909.3亿元;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45.24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82.95亿元、对区返还性和转移支付支出157.7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3.4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03.91亿元,总支出893.28亿元。
以上总收入、总支出相抵,净结余16.02亿元(其中市直净结余8.78亿元)。
(四)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96.71亿元,为预算的86.4%,增长0.3%。分项目情况是:
(1)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0.54亿元,为预算的131.7%,增长32.5%。
(2)地方教育附加收入6.06亿元,为预算的115.8%,增长26.7%。
(3)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入1.07亿元,为预算的134%,下降23.5%。收入下降主要是占用菜地面积减少。
(4)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924万元,为预算的27.7%,下降72.3%。主要是省自2012年四季度起将此项收入改作省级收入。
(5)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58亿元,为预算的119.2%,增长21.7%。
(6)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48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7.8%。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52.33亿元,为预算的82.8%,下降0.3%。
(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73亿元,为预算的176.5%,增长53.1%。主要是加大清欠力度,收回以前年度欠交4.5亿元。
(9)价格调节基金收入1.42亿元,为预算的142.4%,下降75.8%。比上年减少主要是省出台新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收入来源减少。
(10)车辆通行费收入9.19亿元,为预算的110.7%,下降2.1%。主要是2011年的收入中包含了上年结转收入3.5亿元。
(11)其他基金收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4.22亿元,为预算的119.2%,与上年基本持平。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391.73亿元,为预算的83.4%,增长3.3%。分项目情况是:
(1)教育支出(地方教育附加支出)2.23亿元,为预算的97.3%,增长18.3%。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0.46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43.7%。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6亿元,为预算的60.7%,增长32.2%。
(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71.27亿元,为预算的83.6%,增长3.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46.85亿元,增长2.5%。
(5)农林水事务支出1.2亿元,为预算的56.8%,下降17.6%。主要是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来源减少,支出相应下降。
(6)交通运输支出11.66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83.9%。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49亿元,为预算35.4%,下降17.7%。主要是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资金安排的支出因部分项目尚未竣工验收,未达到资金拨付要求。
(8)其他支出2.96亿元,为预算的58.1%,下降61.6%。支出下降较大主要是省调整价格基金征收办法,收入来源下降,支出相应减少。
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96.7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4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62.58亿元,总收入467.7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91.73亿元,加上对区补助支出15.2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0.77亿元,总支出467.72亿元。收支是平衡的。
(五)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6.62亿元,增长0.5%,其中:利润、红利、股息收入6.09亿元,增长54.2%;国有产(股)权转让收入10.53亿元,下降18.8%。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8.4亿元,增长22.1%,其中:用于对重点产业的资本性支出16.46亿元,用于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等费用性支出1.81亿元,用于国资监管等其他支出0.13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62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78亿元,安排支出18.4亿元,收支基本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数包含在公共财政预算收支中。
(六)市对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区返还性支出和转移支付支出172.97亿元。其中:税收返还16.4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51.1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05.39亿元。
除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由各区统筹安排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外,其他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投向是:教育17.26亿元,社会保障与就业26.57亿元,医疗卫生10.55亿元,节能环保1.68亿元,住房保障8.18亿元,农林水事务10.12亿元,交通运输2.1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收入是实际完成数,支出及平衡是预计数,待市本级决算编报完成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围绕完成2012年预算任务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落实稳增长的财税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推进工业倍增计划提速。认真落实市人大1号议案,拨付资金17.69亿元,支持汽车、石化、电子等行业重大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推进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倍增发展。拨付资金7.59亿元,支持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兑现招商引资的奖励、补助政策,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促进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
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拨付资金29.07亿元,发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财税政策优势,支持“校地”共建科技研发平台,培养和引进掌握国际先进技术的高科技企业、团队及人才。拨付资金6.41亿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进新孵化器基地建设和“智慧城市”等示范推广项目实施。
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拨付资金5.23亿元,支持金太阳光伏发电、碳捕捉平台等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淘汰1066辆公交“黄标车”,对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监控平台进行补助,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
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拨付资金4.81亿元,吸引金融机构落户我市,支持本地金融机构发展,对企业上市融资进行奖励,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拨付资金6亿元,支持商贸、物流、外贸企业发展和重大会展举办,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拨付资金1.68亿元,鼓励航空公司新开国际国内航线;支持旅游宣传促销,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
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和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扣除费用标准,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做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取消、减免、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
(二)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市本级投入48.37亿元,增长34.7%。其中:拨付资金28.26亿元,主要用于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提高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支持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0所,改造农村中小学厕所87所,推进100所农村中小学食堂和76所小学标准化建设。拨付资金18.5亿元,支持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推进示范学校、品牌专业、实训基地三大建设工程实施和职教园区建设,化解市属高校债务,为大学新生免费发放公交卡。拨付资金1.61亿元,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资助学生10.7万人次。
支持科学文化事业发展。市本级科学事业投入2.47亿元,增长14.4%,主要用于改善公益型科研院所基础条件,搭建科普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科普益民工作。市本级文体事业投入9.43亿元,增长19.7%,主要用于落实博物馆、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政策,支持25个24小时自助图书馆建设和55个中心城区街道文化站提档升级,推进市直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
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市本级投入15.45亿元,增长25.8%。其中:拨付资金6.68亿元,用于中部医疗服务中心和智慧医疗体系建设;支持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拨付资金7.05亿元,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监督,提高新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拨付资金1.72亿元,用于加强食品药品抽检、医疗器械检验和小餐饮专项整治。
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拨付资金34.18亿元,支持轨道交通和天河机场、武广客运等重大交通枢纽配套工程,以及城市环线、快速路和主次干路、微循环路等项目建设。拨付资金16.79亿元,支持城市防洪、排渍,加强城市环卫、路灯、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改造更新公交场站、指示站牌,完善市政公共服务设施。拨付资金11.45亿元,支持园林绿化、水环境治理、垃圾处理、空气清洁工程等项目实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三)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拨付资金5.06亿元,用于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等补贴,支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公益性岗位开发,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和贴息额度,帮助各类人员就业和创业。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拨付资金47.23亿元,补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拨付资金4.65亿元,对60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增发补助养老金,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拨付资金10.78亿元,将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275元,惠及465万人。
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拨付资金22.65亿元,提高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保障低保对象基本生活;落实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费补助、低保家庭精神残疾人服药补贴和残疾人定额补助政策;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级重度残疾人全额纳入低保。拨付资金33.89亿元,支持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发放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贴。
支持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拨付资金2.46亿元,对全市百岁老人、城乡80岁以上生活困难老人、城镇70岁以上“两无”老人发放生活补贴,落实65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政策,为困难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护理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
(四)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拨付资金8.2亿元,支持全市1.47万口塘堰整治、大型泵站改造清淤、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兴建修复等项目。拨付资金3.9亿元,支持建设通自然村硬化公路670公里,完善一批城关镇、重点镇基础设施。拨付资金2.24亿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
促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拨付资金9.9亿元,加大农业科技扶持力度,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发展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种子种苗产业,促进农产品交易平台、农业投融资平台、农村合作社和农业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拨付资金3.58亿元,推进7个新农村示范片现代农业产业项目建设。
认真落实惠农政策。拨付资金5.54亿元,用于发放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惠及70万农户。拨付资金4.72亿元,通过“一事一议”、“以钱养事”等方式,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基层组织运转,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五)深化财政监督管理,推进财政制度和管理机制创新
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工作,将全部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健全预算编制标准体系,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对53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坚持依法征管收入与优化服务并重,实行征管部门联动,强化税源监控,健全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建立预算执行责任主体制度,强化资金拨付环节管理。严格实行“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数管理,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
开展财政专项检查和治理。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和财政票据的专项检查,对教育、强农惠农、社会保障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继续深化“小金库”、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等专项治理,完成道路建设、环境整治等89个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对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贯彻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促进小企业规范财务管理。
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专项资金,全市公开部门预算465家,公开专项资金486项。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增收的基础还不牢固,部分骨干税源企业税收下滑,市级财政收入在全市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呈逐年下降之势。二是保障民生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对财政投入要求越来越高,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是调整支出结构的压力较大,一般性支出较多,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力度不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少数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不够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财政财务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201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及总体安排
201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制度改革,促进收入分配公平,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上述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我市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2013年全市财政预算总体安排如下:
全市财政收入安排2365.96亿元,增长13%,地方财政收入1571.38亿元,增长12.4%,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36.3亿元,增长1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5.08亿元,增长11.6%。全市财政支出安排1450.66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7%,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58.76亿元,增长15.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1.91亿元,下降3.6%。
全市财政预算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和代编的区级财政预算汇总形成。区级财政预算由各区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二)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480.69亿元,增长13%(其中市直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7.9%)。其中:税收收入390.71亿元,增长14.2%;非税收入89.98亿元,增长8.1%。分项目情况是:
(1)增值税65.48亿元,增长33.4%,主要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加9亿元,剔除此因素同口径增长15.1%。
(2)营业税127.83亿元,增长1.4%,主要是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政策性因素影响。
(3)企业所得税82.97亿元,增长18.4%。
(4)个人所得税18.43亿元,增长20.6%。
(5)城建税35.88亿元,增长19%。
(6)房产税10.51亿元,增长13.7%。
(7)印花税7.22亿元,增长16.4%。
(8)城镇土地使用税5.91亿元,增长14.7%。
(9)土地增值税10.62亿元,增长12.6%。
(10)车船税2.38亿元,增长15.8%。
(11)耕地占用税9.19亿元,增长19.7%。
(12)契税14.29亿元,增长22.3%。
(1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4.72亿元,增长48.7%。
(1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05亿元,增长2.4%。
(1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7.09亿元,下降3.2%。
(16)罚没收入6.59亿元,下降19.8%。
(17)专项收入16.23亿元,增长16.9%。其中:排污费收入0.52亿元,增长1.4%;教育费附加收入15.23亿元,增长18.3%。
(18)其他收入0.3亿元,下降76.5%。
2.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433.83亿元,比2012年年初预算数增长12.6%,比2012年预计支出数下降2.6%。支出预算低于上年支出预计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预计数中包含中央、省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和省核定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等。在预算执行中,待中央、省专款下达到位以及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下达后,将按有关规定调增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分项目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87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5.3%。
(2)公共安全及国防支出24.85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7.7%。
(3)教育支出23.0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3.5%。
(4)科学技术支出14.29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2.7%。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15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7.8%。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4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3.9%。
(7)医疗卫生支出26.96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9.6%。
(8)节能环保支出8.39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30.3%。主要是污水处理费纳入节能环保支出科目核算。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8.05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1.2%。
(10)农林水事务支出20.87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5.8%。
(11)交通运输支出12.75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7.5%。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90.61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1.7%。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9.29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61.5%,主要是武汉经济开发区安排2013年商业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10多亿元。
(14)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3.45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4%。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6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44.9%,主要是2012年一次性安排了规划展示馆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5.02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5%。
(17)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0.66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40.1%。主要是原由市级财政安排的粮食风险基金改由上级转移支付安排。
(18)其他支出24.7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1%。
(19)预备费6.95亿元,其中:市直4亿元。
(20)政策性专项支出4.6亿元,其中:市直3亿元。
根据法定支出增长的口径,市本级教育事业费、文化事业费、科学事业费、卫生事业费、农业事业费等法定支出按增长8.5%安排,高于市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7.9%的增幅。
3.市本级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平衡情况。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80.69亿元,加上预计的中央省税收返还和已提前通知的转移支付收入136.0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86.98亿元、上年按规定专项结余5.44亿元、上年净结余16.02亿元,总收入725.22亿元;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433.83亿元,加上预计上解上级支出202.43亿元、对区返还性和转移支付支出88.96亿元,总支出725.22亿元。以上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64.99亿元,增长17.2%。分项目情况是:
(1)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0.55亿元,增长2.7%。
(2)地方教育附加收入6.65亿元,增长9.9%。
(3)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入0.8亿元,下降25.4%,主要是预计占用菜地面积继续减少。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26.53亿元,增长21.1%。
(5)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58亿元,与上年持平。
(6)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5亿元,增长0.8%。
(7)车辆通行费收入8.71亿元,下降5.2%。
(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93亿元,下降30.5%,主要是上年收入存在压减历年欠款的一次性因素。
(9)其他基金收入(价格调节、残疾人就业保障、新型墙体材料等)4.73亿元,下降17.5%,主要是价格调节基金上年收入中存在压减历年欠交的一次性因素。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471.24亿元,增长1.5%。分项目情况是:
(1)教育支出2.7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8%。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54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8.7%。主要是上年预算中包含2011年文化建设事业费超收2010万元安排支出的一次性因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5.5%。
(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50.96亿元,增长2.5%。
(5)农林水事务支出1.07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49.4%,主要是预计新菜地开发基金收入下降25.4%。
(6)交通运输支出9.6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5%,主要是上年预算中包含历年滚存结余安排支出3.5亿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56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85.7%,主要是本年安排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基金上年结转的2亿元项目支出。
(8)其他支出0.9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75.4%。
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平衡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64.9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6.1亿元,减去对区补助支出9.85亿元,总收入471.24亿元。相应安排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71.24亿元。以上收支预算安排是平衡的。
(四)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24.72亿元,其中:利润、红利、股息收入4.82亿元;国有产(股)权转让收入19.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24.72亿元,其中:资本性支出23.2亿元,安排用于支持长动搬迁改造及补充经发投、中央商务区集团、高科等市直企业国有资本金;费用性支出1.41亿元,安排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制人员安置费和养老保险欠费;其他支出0.12亿元,安排用于年度财务审计等国资监管工作费用。上述收支预算安排是平衡的。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数包含在公共财政预算收支中。
汇总各项支出,2013年市本级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安排合计105.85亿元,增长21.8%。用于农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安排合计110.06亿元,增长17.4%。
四、奋力拼搏,扎实工作,确保完成2013年预算任务
2013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加强财税改革和管理,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服务发展大局,促进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提高
切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扩大内需,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结构调整,壮大实体经济,夯实财源基础。一是继续支持“两业并举”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统筹整合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继续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加大园区建设支持力度,引进更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推进工业倍增和服务业升级计划实施。二是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贯彻创新驱动战略,继续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搭建科技创新平台,保障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促进科技和产业融合发展。支持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加快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循环经济。三是扶持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继续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健全担保体系,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四是推进城建攻坚计划实施。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通过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建设领域,探索建立市区两级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联动机制,集中财力支持重点功能区和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加快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城市功能。
(二)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的原则,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一是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积极帮扶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支持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财政补助力度,支持建立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提高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标准。二是促进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等支持方式,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各类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三是促进科教事业发展。按照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增加对职业教育投入,逐步提高职业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新增教育经费向中等职业教育倾斜;健全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继续加大科学投入,加强科研机构和科普基地建设,提升科技服务水平。四是促进文化发展繁荣。完善公益文化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政府采购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力度,支持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五是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卫生投入机制,支持多元办医、公立医院改革和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支持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档升级,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三)坚持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夯实农业基础
继续把支持“三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一是支持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10万亩大棚蔬菜基地建设,促进“菜篮子”工程建设提档升级;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倍增计划”,扶持“赏花游”等乡村休闲旅游业加快发展;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落实农业补贴政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二是支持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推进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完善村庄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三是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四是支持新城区工业化、城镇化。强化财政政策扶持,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发展;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辐射带动农村地区发展。
(四)坚持加强财政管理,不断提高理财水平
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强化增收节支,努力构建科学的财政运行机制。一是深化财税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行业范围;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推动项目预算滚动编制;实行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强政府采购行为监管,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二是依法强化收入征管。全面推进综合治税,开展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质量检查,确保应收尽收,提高收入质量,做大做优财政“蛋糕”。同时,不收“过头税”,严禁寅吃卯粮。三是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管理,严格控制修建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进一步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等活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四是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在预算安排层面体现整合,在资金使用层面实现整合,切实防止资金分散,集中财力办大事,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健全预警机制;加强民生、“三农”等资金使用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维护财经秩序。同时,依法接受市人大和社会监督,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2013年财政预算任务,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践行“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凝心聚力,克难攻坚,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促进武汉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