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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放得开、管得严、服得优

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放得开、管得严、服得优

2019-06-04 10:36  

 

近年来,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我市不断深化政府采购监管改革,着力构建“依法监管、放管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2018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被授予“政府采购15年全国15佳监管机构”称号。

一、在“放”得开上下功夫,着力优化工作程序

一是下放审核审批权限,优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网络备案管理,取消对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文件、信息公告、专家抽取等非法定事项审核,优化法律法规赋予的进口产品采购审核、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工作流程,推行网上审批,实行限时办结。20193月,报经市政府同意,将区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审核管理授权各区财政局,由各区依法依规开展本级部门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活动,并实施监督管理。二是提高采购限额标准,扩大预算单位采购自主权。201812月代市政府草拟出台《武汉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优化集中采购目录,提高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不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照内控制度管理自行采购。其中,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对于货物类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市级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区级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三是建立预采购和滚动采购制度,提升政府采购效能。在全国率先实行预采购制度,对符合规定情形、需要预先启动采购程序的项目,采购人在年初未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或未办理预算调整手续时,经市财政局审核后,采购单位可预先启动采购程序。对采购需求具有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动幅度较小的服务类项目,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签订不超过三年的采购合同。

二、在“管”得严上下功夫,着力依法监管履责

一是严格采购流程监管。全面升级完善武汉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和信息发布平台,将“武汉市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督管理系统”(内网)、“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外网)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三网进行无缝对接,形成涵盖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过程、资金支付全过程、各环节有机衔接的采购信息公开链条,在全国率先实现政府采购信息闭环管理和大数据分析利用,针对政府采购关键环节或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动态预警监控提醒,切实加强风险防控。二是严格依法监督检查。加强对集采机构的监督考核和日常工作的检查指导,先后组织对32家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18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积极以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研究出台了《武汉市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切实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依法采购。三是严格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积极做好政府采购投诉、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不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近三年来,共办理信访、举报及投诉事项59件,依法处理4家供应商、5名评审专家、1家代理机构、3家市直预算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推进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四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研究制定《武汉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从资格条件设置、采购需求编制、评审因素确定、评审专家评审纪律等方面,明确了26项禁止事项,并对禁止事项进行细化,列举了80条禁止设置内容条款。其中,《清单》明确了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设置供应商规模条件等6项禁止事项,列举16条禁止内容,明确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五是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完善“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拓展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功能,督促采购人、代理机构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实现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标准化建设,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发布模板,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2018年市直各部门在“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平台共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2.74万条,较上年增长33%

三、在“服”得优上下功夫,着力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优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引导和督促市直部门预算单位切实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份额预算、价格评审优惠等政府采购政策。近三年来,中小微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份额占市级政府采购总规模年均在80%以上。2018年中小微企业获得的政府采购合同49.71亿元,占市级采购总额的86%,较上年增长30%;面向本地企业采购41.25亿元,占比72%,较上年增长24%二是优化政府采购融资服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制定出台《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方案》、《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切实为中小企业开辟融资“绿色通道”,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截至目前,已吸引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14家银行参与,累计对中小企业发放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贷款2.1亿元。我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被授予“全国政府采购创新制度奖”。三是优化政府采购服务效率,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在全国率先建立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出台《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管理办法(试行)》《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通用类货物采购操作规程(试行)》,将预算金额小、采购频繁、标准化程度高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纳入其中,涉及计算机设备等通用类货物采购品目10个,车辆维修等服务类采购品目4个。截至目前,入驻“电子商城”的市级采购预算单位570多家;供应商817家,其中中小微型企业732家,占供应商总数的89.6%;通用货物类项目成交9744笔,计划总金额1.62亿元、成交总金额1.43亿元,综合节约率11.5%;服务类项目成交19621笔,计划金额3.38亿元,成交金额2.06亿元,综合节约率39.1%四是优化采购制度成本管控,切实减轻企业成本。201811月起,使用财政性资金参与政府采购的,一律不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切实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五是优化政策宣传培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水平。采取集中授课、网上培训、上门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大政府采购政策业务的宣传培训力度。近几年来,分别针对区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市直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中小微企业等各类不同群体,组织专题培训10余场,培训4000余人次,着力提升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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