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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市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2-01-12 16:5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年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1257条,发布政务微信91期、政务微博42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答复依申请公开28件,认真办理164件人大议案、建议案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制度体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晒“资金”、晒“政策”、晒“绩效”,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形成涵盖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债务、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等财政信息的全领域公开制度体系,我市政府财政透明度连续第8年位居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前十、中部第一。 

   (二)规范公开目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武汉市财政局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根据公开目录,合并清理1个一级栏目、9个二级栏目和7个三级栏目,新设“优化营商环境”“财政直达资金”“武汉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预算绩效管理”等专栏,真正让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

(三)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丰富公开信息的内容。紧扣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实施纾困惠企政策、坚持过紧日子、集中财力保障民生等财政中心工作,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财政局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呈现2021年武汉财政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成效,为公众深入了解武汉财政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发情况。2021年度市财政局未向市政府建议制定规章,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宣布失效2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
   
 二是行政许可公开情况。2021年度市财政局无行政许可事项。
    
三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公开情况。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结果”等结果公开,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7条。2021年市财政局无行政强制事项。
    
四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2021年,市财政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9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7件,上年结转1件,共依法办结28件。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从来件情况看,申请内容多以资金信息为主,申请人基本为高校师生,申请目的多与毕业论文和课题研究等有关。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及时告知申请人所需信息。对于疑难件、问题件,市财政局对申请人采取电话沟通、现场见面等方式,充分予以解释并提出建议,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检索便利。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1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1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7

1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0年度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公众互动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市财政局主要从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着力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局主要负责人解读、视频解读等方式展开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政策贯宣的生动性。二是更新调整网站栏目,在“政府信息公开”页面醒目设置公众最关心的十大栏目“全市财政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大额专项资金、PPP项目、产业投资基金、地方投资公司、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财政出资人”,将高频内容放置在更醒目的位置。三是加强决策公开工作力度,向公众公开征求《武汉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武汉市高级会计人才库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武汉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制定政策文件的积极性。

六、下步工作措施

2022年,市财政局将从以下方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全面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财政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确保政务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聚焦财政职能和民生关切,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解读,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三)进一步优化公开机制。继续完善和规范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管理,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采编发布审核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管理制度。严格按时间要求,及时更新动态栏目信息,办理回复局长信箱,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财政政务公开,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增设“财政出资人”专栏,披露我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引导市融担公司加大政银担合作和产品创新力度、提供优惠便利担保服务的工作动态和成效。在“公益事业建设”栏目公开财政乡村振兴内容,及时发布资金分配文件、资金管理办法等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是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办理省人大政协议提案8件;市人大政协议提案156件,其中:主办件10件(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3件),会办件154件(人大建议47件、政协提案99件)。涉及专项债债务管理、支持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见面率、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武汉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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