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服务办实事 助残解忧暖人心
为感谢财政部门在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12月30日,市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一行3人来到市财政局,专程赠送锦旗并进行座谈。
近年来,市财政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多方筹措资金,扎实做好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保障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助残政策,竭力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
一是加大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力度。认真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在财政收支形式趋紧的情况下,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安排残联部门预算,支持开展保障残疾人康复、救助、维权等工作。
二是加强残疾人康复资金统筹工作。对盲人定向行走训练、肢体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家庭康复病床三个项目补贴标准进行统筹,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元的标准用于残疾人社区康复项目,同时要求各区因地制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科学设计社区康复项目,更好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
三是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和托养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武汉市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意见》,对残疾人职业培训和托养服务政策体系进行完善,有效提升了我市残疾人职业培训和托养服务机构规范运营水平。
四是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究出台《关于加大扶持力度 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采取发放岗位补贴、超比例安残奖励、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灵活就业残疾人社保补贴、自主创业补贴、农村残疾人发展农业生产补贴等方式,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助力残疾人就业创业。
五是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对符合政策在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训练的 0-6 岁残疾儿童家庭,康复救助标准提高至每户每月 500元、每年补助 10 个月,2021年所需资金由财政一次性追加安排,以后年度纳入预算安排。
六是支持残疾人免费乘车扩面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武汉市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域内公共交通工具全覆盖实施方案》,支持我市在已对盲人、下肢残疾人、重度听力和言语障碍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实施免费乘坐市域内公共交通基础上,扩大到所有持证残疾人,惠及全市18万名残疾人员,让残障人士更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保处供稿)